“法官,谢谢你,这件事情历时大半年,终于处理完毕了,我心里的大石头也终于放下了。”近日,邻水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事后,原告邱某某情绪激动地对法官表达了感谢。

案情简介

2022年1月,原告邱某某驾驶摩托车与被告刘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邱某某受伤和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原告邱某某无责任,被告刘某全责。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邱某某遂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了解案情,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

原告邱某某表示自己是从事建筑行业,应当按建筑行业的工资标准计算误工费,被告保险公司认为原告举示的证据不足,不能证明其从事建筑行业,应按服务业标准来计算误工费。

因原告提交证据并不能直接证明其工资标准,于是法官从法理、情理、社会现状等方面进行沟通,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邱某某主动向法院提出撤诉,被告及时兑现了全部案款。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文 | 杨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