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芙蓉律师事务所长沙1号团队非诉业务部门的组长杨嘉倩律师在该所周一例会上分享了律师函制作与送达的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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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嘉倩律师从五年法律服务工作的实务经验出发,通过律师函的概念、类型、适用情形、作用、律师函如何产生、律师函的起草、送达以及发律师函的注意事项八个方面对律师函制作与送达进行了细致的分享。杨嘉倩律师告诉大家律师函能够起到中断诉讼时效、制止侵权行为、通知解除合同、转移费用风险、澄清事实、留存证据、达成和解、警示震慑作用,并对律师函的起草与送达要点进行了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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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律师认为律师函虽然是最基础的法律文书,但也不能小瞧,往往越简单的文书越需要注意更多细节。例如,发送律师函的主体不仅可以是直接被约束对象,还可以是被约束对象的关联主体,这通常能刺激对方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反映和回复,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很多时候,起草律师函的律师会直接在落款处输入自己的名字,但最规范的做法应当是手写签名;在邮寄律师函时,邮政快递的详情单一定要请邮政部门加盖邮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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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分享在大家的支持和鼓励下圆满结束后,非诉业务部门负责人任新华律师作出了总结,并针对未来非诉业务部门将要在周例会分享的主题进行了在线征集。

来源:芙蓉律师事务所

编辑整理: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