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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国家安监总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和规定,切实维护高温期间职工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健康发展,结合姜堰区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姜堰区范围内开展2022年夏季高温期间职工权益保障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专项检查对象是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检查建筑、铁路、水利等室外露天作业的施工企业,船舶修造、机械、冶金、铸造、服装、电子、玩具、食品等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企业,从事室外线路安装的电力、通信以及交通运输、物流、餐饮、旅游等服务企业,网约配送员、外卖送餐员、网约同城货运驾驶员等新业态劳动者依托实现就业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及与该互联网平台企业采取合作用工方式的企业。同时,各镇(街道)要将在校生利用暑期休息休假打工,用工企业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检查范围,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的内容是: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及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情况;企业对新业态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是否采取集体协商方式合理确定补贴、提高计件单价或减少劳动定额,对网约配送员、外卖送餐员、网约同城货运驾驶员等新业态劳动者是否落实强制休息规则等。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检查重点,加强服务指导。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迅速展开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落实检查职责。各镇(街道)检查人员要深入企业,逐个检查高温作业、露天作业岗位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和高温津贴发放情况。要到生产现场倾听职工和用人单位意见,尤其是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企业劳动关系运行情况,帮助用人单位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隐患,防范化解劳动用工风险,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二)注重宣传引导,压实网格责任。各镇(街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以基层网格窗口为前沿,开展面对面、一对一地宣传。重点宣传关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防暑降温措施和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引导用人单位自觉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和高温津贴支付办法等。

(三)加大检查力度,及时上报信息。各镇(街道)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制度全覆盖”夏季专项行动,加大对高温期间室外露天作业的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电力通信、环境卫生、加工制造等用人单位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高温津贴支付等落实情况。发现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以及以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为由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奖金,违反规定安排劳动者露天作业,超时加班、未经批准擅自实施特殊工时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上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同时,要密切关注快递、外卖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指导督促平台企业完善休息制度,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强化高温等极端恶劣天气下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

(来源: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市场新观察 3613378752#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