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7月18日电 (江苇杭)7月18日,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下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福建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

本次福建省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新增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惠及全省220万名退休人员。

据悉,今年福建省养老金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在定额调整方面,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40元增加,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在挂钩调整方面,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为原则,与本人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挂钩,在按退休人员2021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调整增加的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元;在适当倾斜方面,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2021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对2021年12月底前基本养老金低于2818元的企业军转干部,补齐至2818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