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近日,刘翔与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文书公开。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经同意在涉案文章中使用刘翔肖像,构成对刘翔肖像权的侵害。最终,法院裁定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书面致歉,并赔偿刘翔经济损失6000元。(据7月7日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相关报道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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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则新闻,人们第一个疑问是,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跟新东方有什么关系?有媒体证实,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由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这说明,是新东方系的公司无疑。

人们的第二个疑问就是,为什么只赔6000元?有网友说,我还以为看错了,数了几次后面的“0”,发现真的是6000元;也有网友说,我还以为后面掉了一个“万”字。刘翔是一名110米跨栏运动员,被誉为“亚洲飞人”,迄今为止,他是唯一一位获得奥运会、世锦赛、国际田联大奖赛总决赛冠军的大满贯选手。他的名号如雷贯耳,当他在职业巅峰状态时,代言费相当惊人。2008年媒体报道,刘翔的代言价位达到1500万元。当然,现在他的代言费不可同日而语。

在这一点上,法院认为,涉案文章使用刘翔肖像均系赛场照片,并未对肖像进行丑化、污损,侵权行为情节轻微。另外,被告方也称,获知被控侵权事实后立即进行了删除处理,主观上并无侵权故意。

人们的第三个疑问是,新东方为什么在这种原则问题上栽跟头?这才是最让人不解的地方。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做的是出国咨询的生意,不知道跟刘翔有什么关系,刘翔也不是因为出国留学才功成名就的,为什么要往上蹭呢?恐怕还是想借名人的肖像来吸引眼球。

但是,哪怕是做文宣的工作人员不懂法,如果把宣传文稿经过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审核一下,也是能看出问题来的。说白了,宣传文稿的流程还是没有走到位。

侵权了,被判赔偿是一件小事,却暴露出一些公司对他人肖像权漠视的老问题。据每日经济新闻7月1日报道,刘德华经纪公司亨泰环宇发布声明,称刘德华从未且无计划代言“贵州天地人和酒业有限公司”代理的“郑酒师白酒”等相关产品,亦没有授权任何公司、个人在相关产品上使用刘德华肖像及姓名。

说白了,又是一起没有得到授权就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这样的违法违规行为,也暴露出一些公司存在投机取巧的不良心态。

对新东方这样的公司来说,赔偿6000元并不多。但是,上了热搜,受到了公众的质疑,引发了人们对新东方的负面评价,这个损失可就大得多了。

新东方的主业,是做教育培训的,说起来都是当老师的人,尤其要珍惜自己的羽毛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