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7月6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发文《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冀人社发〔2022〕182号,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信息提供:高福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六年养老金调整情况

近六年养老金调整情况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2年调整办法和标准

2022年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6元。

(二)挂钩调整

1.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2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超过15年缴费部分,每满1年增加2.2元。

2.按照本人2021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09%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退休退职人员 1947 年 1 月 1 日至 1951 年 12 月 31 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 20 元;1942 年 1 月 1 日至 1946 年 12 月 31 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 30 元;1941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 40 元。

2.符合冀劳社〔2009〕3 号和冀劳社办〔2009〕19 号 文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 15 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 20 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 25 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 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人每月增加 30 元;与 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照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对 应的调整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 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及我省有 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社保在线服务

社保在线服务

微信搜索关注CTCE-66或“企业员工特别关注”服务平台,快速查询社保卡密码,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个人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