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凰网安徽从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安徽友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公司被罚,具体如下:1.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173.8元,2.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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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天眼查显示,该企业曾涉及三起司法纠纷,分别如下:

因买卖合同纠纷案由起诉他人或公司,案件名称安徽友盛食品有限公司与荆州市钱隆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案号(2014)肥东民二初字第86号,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身份原告,受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人民法院,受理日期201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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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及一起民事纠纷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案件身份原告,案号(2018)皖01民特280号,立案日期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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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由起诉他人或公司,案件名称安徽友盛食品有限公司与欧昌凤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案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案号(2018)皖01民特280号,受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日期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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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眼查等 编辑/江紫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