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男子为了制止4个月大孩子哭闹,连续掌掴其直致死!

做过父母的都知道,孩子在幼小的时候大多数都是经常哭闹的,热也哭冷也哭,睡前哭醒了也哭,饿了哭不舒服的时候更加会哭。这个时候,作为父母的我们只能耐心地安抚孩子,给予孩子无微不至的关怀。可是,你永远都不会想到,有个别人根本不配做父母,在孩子哭闹的时候不是尽量安抚,而是做出令人既震惊又愤恨的行为!

近日,媒体报道,新疆哈密男子张某在照顾年仅4个月大的孩子时,因孩子不停哭闹,烦躁的张某为了制止孩子哭,连续掌掴孩子,后又捂住其嘴部,导致孩子颅内出血死亡。

由于张某在案发后,及时抢救孩子且有自首情节,并取得了妻子的谅解,哈密市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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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报道后,引起大量网友的围观和热议。不少网友都表示,虎毒不食子呐,何况是人!自己的孩子都能下得了手,判六年实在是太轻了。而且,他的妻子竟然谅解了他,实在是让人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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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想想,4个月大的孩子能懂什么?要么是饿了要么是不舒服,才会哭闹。作为大人只能尽量安抚,怎么能暴力相向?

试问一下,哪个孩子不是几乎让父母操碎了心才慢慢长大的?就算生活压力再大,理由再多,也不应该发泄在孩子身上。张某竟然做出如此令人发指的暴行,着实让人无法接受。不知道这辈子他是否会在悔恨中度过?

由此可见,有暴力倾向的人还真的不配有家庭,更不配有孩子,因为你无法预测他什么时候会对身边的人下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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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笔者想说,这分明就是故意杀人,哪还是什么过失杀人呢?判六年真的太少了!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的?你认为对张某应当判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