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7月3日消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走私九价宫颈癌疫苗的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徐某莉等4人走私九价宫颈癌疫苗共2824支,涉案数额共295.11万,获利共12.7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5万元至1万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被告人徐某莉、向某炎、潘某锋、廖某辉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生产商专供我国香港地区销售的九价宫颈癌疫苗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口的疫苗类生物制品,仍共同或分别从香港的诊所机构及相关人员处低价购买,未经国家正常的海关渠道,没有采取国家疫苗制药规范的保护和流通措施,通过“水客”以客船或货车夹带的方式,将九价宫颈癌疫苗走私到深圳市。被告人在微信、QQ等平台的“宝妈群”“单身群”发布疫苗接种信息寻找到买家后,通过冷链快递邮寄到上海、天津、柳州等城市,完成走私和销售全过程。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莉等四人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九价宫颈癌疫苗生物制药,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被告人向某炎、潘某锋、廖某辉退出全部赃款。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珠海拱北口岸也曾查获有关违法携带九价宫颈癌疫苗入境的事件。据央广网,2017年,在珠海拱北口岸有两名男子曾携带价值约13万人民币的九价宫颈癌疫苗违法入境,当事人未能提供疫苗相关批文,该批疫苗已移交检验检疫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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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记者 俞瑶 强亚铣 实习生 汤健

编辑 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