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忻州市交通局

违法事实:2022年5月15日,高全某驾驶晋HD16878巡游出租车从新路村到民心家园不按规定执行收费标准,经我队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当事人承认其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处罚内容:3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