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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水利局供稿(陈灿)6月7日,在九圩港刘桥段非法采砂的当事人戴某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案为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通州区内河首次适用,且在江苏省尚属首例。

据案件承办人员介绍,戴某在今年4月17日凌晨,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利用改装的报废“三无”船舶,在九圩港河道内盗采河砂,被区水利部门当场查获,经查实,该改装船舶为通州区境内查获的首艘“隐形”采砂船,戴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长江保护法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对戴某非法采砂的行为作出了没收盗采河砂、采砂船舶及设备,并处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戴某表示将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尽快将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

下一步,区水利部门将对河道非法采砂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

(来源: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