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测发现演员景甜为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商品的广告代言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按工作流程将有关线索派发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处理。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随即组织力量对相关线索进行核查,并由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经查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选用景甜为其生产经营的“果蔬类”食品作广告代言,相关“果蔬类”食品为普通食品,该公司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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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甜在应知法律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仍以自身名义和形象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

景甜上述广告代言违法所得共计257.9万元。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景甜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64.22万元(罚没金额合计722.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违法行为,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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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5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坚决支持依法查处景甜违法广告代言案件,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演员景甜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722.12万元。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责,坚决贯彻落实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要求,依法加强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廓清行业风气。 广告法律法规对广告代言活动有明确规范,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应当严格依法开展广告代言活动,切实履行文艺工作者社会责任,努力创作品质优良、内容真实合法的广告代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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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景甜通过微博发布致歉信称,“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未尽到充分的审查义务,也对信赖相关产品的消费者造成了负面影响,在此郑重道歉。”

景甜还在信中表示,“完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并已第一时间全部缴纳罚款。今后绝不代言此类相关的任何产品,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在企查查APP,北京青年报记者看到,演员景甜代言的产品的厂商——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因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全资大股东为知明(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今年5月,该公司多次起诉广东省人民政府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案由为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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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蔺丽爽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