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治安大队查处两人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对违法行为人詹某、曹某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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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 ,詹某某和曹某于2022年5月7日19时许在重点疫区聚餐时与新冠确诊人员有过密切接触, 后驾车离开重点疫区返回南溪区 。两人在返回南溪区后未及时到所属社区报备,并有意隐瞒部分行程及次密切接触人员信息, 詹某某和曹某未按疫情防控要求提前报备,明知重点疫区返南人员需要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却故意隐瞒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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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詹某和曹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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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溪公安局

编辑:力文 | 责任编辑:二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