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24日讯 (记者 王嘉浩)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98.SH)发布公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5月20日与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总投资约75亿元进行开发建设大悟县抽水蓄能项目。

该协议约定,大悟县人民政府支持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大悟县管辖的区域内选取合适的土地进行抽水蓄能项目的开发,拟投资建设抽水蓄能项目120万千瓦,最终装机容量和投资额以相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文件为准。

据了解,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总投资约75亿元,建设周期约6年,终期一次3性建设完成。主要建设工程包括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等部分。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值约8,000万元。

对该项目,广州发展表示支持,并可在项目设计、建设上提供技术保障。对该项目的签署及履行,广州发展表示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此外,广州发展也发布重要内容提示,本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资料显示,广州发展主营业务为从事电力产业项目的设计、投资、工程总承包建设、生产、管理、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