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年在父亲指导下

无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

父亲还发布短视频炫耀

案例回顾

5月20日上午,隆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网友举报,有人在网络平台发布了一条未成年人驾驶车辆的视频,请关注。

接到举报后,隆德交警立即展开了调查。经调查,网名为“家和万事兴***”发布视频的人员被交警锁定,20日下午,民警对咸某某父子进行了依法传唤,咸某某对5月15日17时许通过网络视频发布儿子咸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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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咸某某交待,儿子咸某现年13岁,系某小学六年级学生,15日下午其驾车载着3个孩子去地里干活,看着父亲驾驶车辆的样子很酷,出于好奇,儿子便提出驾车,自己没有多想便简单的对儿子进行了驾驶技术“速成培训”后将车辆交于儿子咸某驾驶,自己则坐在副驾上录制视频后发布到了网络平台进行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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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咸某某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010元的行政处罚,因咸某某的儿子咸某未满14周岁,交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家长严加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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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某某和儿子咸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主动将视频删除,并保证今后将引以为戒,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争做守法、护法、宣法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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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向大家普及一下

无证驾驶机动车如何处罚

普法小讲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安全带 保命带

前后排 都要带

关键时候可以保护生命

无论什么时候

只要你在车上

请正确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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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安全带=生命带!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系安全带将处二百元罚款、记2分,在其它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系安全带将处五十元罚款,乘坐人员未系安全带将处警告或十元罚款。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带。

安全无小事

玩耍须有度

莫触法律线

平安每一天

供稿:隆德交警 来源宁夏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