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餐饮业有序恢复堂食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我县餐饮业复工复产,服务居民消费,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根据我县当前疫情形势,按照国家商务部、卫健委《餐饮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防控服务指南(暂行)》规定,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5月13日17:00时起,全县餐饮场所有序恢复堂食。现就做好我县餐饮企业有序恢复堂食工作通知如下:

一、餐饮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责两案、六到位”规定,即:餐饮单位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全面负责,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确保防控制度、员工排查、防疫物资、场所管理、宣传教育、食品安全等六个到位。以餐饮单位为主体,在恢复堂食前组织开展餐饮场所全面消杀,完成全员核酸检测。

二、餐饮单位有序恢复堂食,要落实专人负责测温、扫码、戴口罩,严格查验场所码,每3天完成一轮全员核酸检测。严格落实一米线、人员限流、场所定期消杀、通风等防控措施。

三、顾客进入餐饮单位要测体温,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餐饮单位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安康码为黄色、红色和未佩戴口罩人员,应拒绝其进入餐饮场所,提醒其及时就医并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备。除就餐时间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用餐完成后必须及时佩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

四、餐饮单位在入口处、收银台等处要设置1米间隔标识,安排专人采取相应的引导和分流措施,避免人群聚集。鼓励外卖配送、预约就餐、错峰就餐,结账时优先使用微信、支付宝手机扫码等无接触支付方式。

五、大堂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大堂长条桌同排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每个包间(句厢)限开一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不得拼桌,每桌人数不超过10人。

六、举办集体性聚餐(如:婚宴等),实施预约接待,对没有预约的集体性聚餐,餐饮单位应拒绝接待;实施告知措施,对集体性聚餐的举办人,宣传防疫政策,告知其注意事项,提醒其主动配合,实施承诺措施,书面承诺履行防疫义务;实施报备措施,餐饮服务单位要将5桌以上集体聚餐情况报属地乡镇(园区、农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来自疫区和高中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得参加。

七、建立就餐人员登记台账,每桌至少登记一名用餐顾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就餐时间。

八、鼓励文明就餐,提倡分餐、使用公筷公勺,给予每桌客人双筷勺或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污染。

九、各乡镇、园区、农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经信(商务)部门要落实餐饮行业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卫健部门要落实防疫工作指导责任。对于规模10桌以上的餐饮企业,要同时落实属地包保责任,确保每天就餐时间段进行现场督查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进餐饮业有序恢复营业。

十、各乡镇、园区、农场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巡查和跟踪服务,对餐饮经营场所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并纳入诚信平台,予以公示。

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2年5月12日

▌来源: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编辑: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抖音号:@shoux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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