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双子灯塔小区物业纠纷持续时间很长,影响大。2021年3月31日左右,南溪区物管协会(由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社区居委会组成)会长阮某某在“南溪物业行业工作群”发文字留言:“不要怕,凯丽香江、一号广场、双子灯塔这三个小区业委会全体成员均无政治背景,收拾他们手到擒拿”。自2020年12月16日起,南溪区物管协会会长阮某某,因南溪区碧水河畔小区两位业主起诉第二届业委会侵权一案,作为案外人的阮某某恶意投诉判案法官。2021年11月30日,人民法院报以《案外人阮某某恶意投诉法官被通报批评案》予以报道。该案件入选全国法院保障法官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双子灯塔小区业委会与物业服务单位的物业纠纷一案,南溪区人民法院已审理,将择日宣判。审理全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直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双子灯塔业委会对庭审争议焦点的举证:

1、2021年6月18日(录音、录像制作光盘及签到)和2021年6月19日(录音制作光盘及签到)两次在学府社区会议室的联席会;2021年川1503民初1819号南溪区人民法院传票谢某彬告业委会请求撤销权,开庭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和2021年川1503民初1898号南溪区人民法院传票阚某强告业委会请求撤销权,开庭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但两原告均撤诉;2021年11月8日仙源街道办和区住保中心联合发的《通知》;2022年1月5日(录音制作光盘及签到)在仙源街道办一楼会议室的联席会。

从上面证据可以证明,业委会主体资格合法。

2、二被告攀枝花松翎物业公司和成都松翎物业公司是两家独立的物业公司,但二被告同时均为小区的前期物业公司,违反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二被告违法违规了,所以二被告主体资格不合法。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九章约定,天际上城项目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选聘的其他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协议生效,并办理完毕物业服务移交手续后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因此,就根本不存在前物业说的协议是否终止或终止时间是何时一说。

3、2021年6月18日和6月19日两次在学府社区的联席会议结论,业委会是合法的,招聘的新物业是合法的,新物业依法依合同进场。新物业于2021年6月19日进驻小区,政府指导业委会办公室临时借用新物业办公,因正值建党100周年,新物业暂安排3名工作人员进驻小区,并于2021年7月12日新物业全面进驻小区,接管小区物业服务。同时业委会也函告前物业于2021年6月18日24时撤离小区,但前物业拒不撤场。因进场的过程中,前物业临聘社会人充当保安,手持警棍及小区少数业主在前物业的物业群煽动不实言论,古惑不明真相的极少数业主,还有些不是业主水军前来阻止新物业进场,但是新物业依然在小区工作上班至2021年9月6日,也就是说小区近3个月是3个物业公司,双岗。后来,新物业听从政府指导,暂时撤出,等待政府指导。

从谢某彬和阚某强两原告请求撤销业委会于2021年4月作出关于解聘前物业和招聘了新物业的决定,之后两原告均撤诉,可以证明业委会的整个招聘流程是合法有效的,两被告无理取闹,无事实依据,心里是虚的。

业委会严格按照合理合法的程序进行的解聘前物业,招聘新物业工作的,业委会请求得到支持。

该案的焦点就是业委会已公开招标新的物业单位进场,但被告物业单位拒不退场。被告对业委会的资格提出质疑,但业委会确实又是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但被告认为已经一些业主对业委会进行了罢免,但又提供不了合法的有效证据。

该案的最终判决将对宜宾南溪区各小区顺利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委会,并公开招标物业单位产生深远影响。改变南溪区一些小区前期物业与开发商同属于一个公司的现状;改变南溪区一些小区前期物业合同无时间约定,仅约定3年物管费单价,业委会因工作环境恶劣全体辞职后无业委,无法续签前期物业合同、无法招标新物业,物业纠纷闹剧不断;改变南溪区一些前期物业合同无期限规定的情况下,无业委会就招标不了新物业单位,前期物业合同无法终止永远有效的怪事。希望《民法典》、《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版,明确规定前期物业合同不超过2年,今年5月1日施行)在南溪区物业管理过程中生根发芽。充分尊重小区的每一个业主,社区指导监督,公开、民主选举业委会,业主事项由业主大会表决。彻底结束南溪区物业管理乱象。

正义不会缺席,但有可能迟到;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始终应与人民为中心,依法治国、法治中国会大放异彩。

(欢迎转发转载,本文由工程看人世界原创,举证资料由双子灯塔业委会后台提供,与庭审直播一致。为记录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环——小区物业管理法治化、物业为民,欢迎南溪区各小区后台私信,提供业委会、物业管理的真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