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141号病例与新乡有交集!到过胖东来、新玛特

1月11日22:54,河南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禹州公布第140-160号病例活动轨迹》,推文中提到的141号确诊病例与新乡有交集,该病例先后到过新乡市新玛特和胖东来,详细生活轨迹如下:

确诊病例141:女,19岁,濮阳技术学院学生,现住址:禹州市夏都街道安康路,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

2021年12月31日13:00搭乘同学哥哥的车前往新乡市铁路局家属院姨妈家,18:00和同学一起步行至新乡新玛特店大地影院观看电影,21:00步行回家后未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2022年1月1日白天未外出,无接触其他人员。19:00步行至胖东来一店购买日常生活用品(40分左右),之后步行回家。

1月2日7:40左右坐大巴车回禹州,11时26分到达禹州第一汽车站,其母亲骑电动车戴口罩接回夏都街道安康路,21:00在楼上与社区管理人员口头报名晚上参加小区核酸检测志愿者,22:00穿防护服进行社区志愿核酸检测点工作,晚12:00结束。

1月3日在家未外出,无接触其他人员,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1月4日16:00穿防护服开展社区志愿核酸检测点工作,晚24:00结束。

1月5日16:02步行戴口罩至夏都办事处(老体育场)胖东来超市,16:30到达,购物30分钟后步行回家,22:00穿防护服开展社区志愿核酸检测点工作,至1月6日1:00结束,核酸检测阴性。

1月6日在家未外出。未接触外来人员,核酸检测阴性。

1月7日6:00穿防护服开展社区志愿核酸检测点工作,11:00结束,未外出。

1月8日21:00返回家中。

1月9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请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叉者主动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所在社区报备。

来源:新乡日报

延津县一密接者行程轨迹公布!

延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的通告

2022年1月11日,延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排查并接到安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协查通报,我县居民张某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张某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01月07日在孝感市盛世豪门宝马会酒吧工作。

2022年01月07日06:18乘坐T124次列车从孝感站至新乡站,12:19新乡火车站下车步行至站牌,12:20左右乘坐126路公交车约13:00到新乡宝龙城市广场附近加气站站牌,转乘146路公交车约15:00到达新乡市小店镇万里公交驾校

01月08日11:00到朋友张某某家中,玩游戏、打麻将到23:00之后回到家中,至 01月09日13:00未外出。

01月09日13:00到朋友张某某家中打麻将、住宿至01月10日上午未外出。

01月10日13:00到朋友张某某家中打麻将,18:43返回自己家中后未外出。

为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延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示广大居民:

1.与上述密接者在同一场合、同一时段有交集或接触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或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2.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接种疫苗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符合条件的广大群众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4.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延津融媒、云上延津APP官方权威发布,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5.对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瞒报、虚报、缓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上报登记、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如有疑问,请拨打延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373-7626850咨询,感谢您的配合。

延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

来源:延津融媒

曾多次去幼儿园接孩子、菜市场买菜!新乡市通报一名密接者活动轨迹

2022年1月10日,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安阳市汤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函中信息显示:我辖区居民孙某某为确诊病例朱某某密切接触者。

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红旗区立即组织对孙某某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对其采取了集中隔离措施。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孙某某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2021年12月28日,孙某某9:32从安阳乘坐T369车次(3车厢81号)于10:30到新乡,在火车站坐5路(或55路)公交车(本人记不清),12:00到洪门镇东升小区下车(家);17:00步行去小博士幼儿园院内接孙子放学,回家后无外出。

2021年12月29日-12月31日期间,11:00去好心情超市/达安菜市场(记不清)买菜,11:30左右回家,17:00步行去小博士幼儿园院内接孙子放学,回家后无外出。

2022年1月1日,孙某某上午居家无外出,13:00一家5口骑电动车去留庄营西大门路南成都印象吃火锅,14:30就餐结束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2022年1月2日,孙某某11:00去好心情超市/达安菜市场买菜,11:30左右回家,回家后无外出。

2022年1月3日,孙某某11:00去好心情超市/达安菜市场买菜,11:30左右回家,19:00左右一家5口人骑电动车去新一街乐水公园对面金博城澡堂洗澡,21:00左右离开澡堂,回家后无外出。

2022年1月4日-1月9日期间,孙某某每天11:00去好心情超市/达安菜市场买菜,11:30左右回家,17:00步行去小博士幼儿园院内接孙子放学,回家后无外出。

2022年1月10日,孙某某9:30与儿子骑电动车到三附院做核酸,远远看到排队人较多未进,然后骑电动车到83集团军医院做核酸检测,排队约5分钟左右,10:21采集完毕,随即返回家中,无外出,14:55转运至隔离点。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可能与密切接触者孙某某接触的居民,立即联系所在镇(街道)报备,并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10日

来源:新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