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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医疗保障局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监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市属公立医疗机构:

为更加有效应对疫情形势变化,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108号)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不分医疗机构等级,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人单样检测价格调整为不超过40元/人次,5∶1混样检测和10∶1混样检测价格均调整为不超过10元/人次(详见附件)。

第三方疾控检测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

二、属于“应检尽检”的,按规定采用多人混检;属于“愿检尽检”的且检测机构单日检测人数较多的,可以应用多人混检,也可按单人单检方式检测并计费。按要求,对入境人员、亲密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等高风险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严格落实单人单检。

三、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应设置专门窗户、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

四、市医保经办机构和各公立医疗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监管。

五、本通知自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阜阳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阜阳市医疗保障局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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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阜阳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