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不可小视,小案不可小看”,这是我在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刑庭、研究室,中原区检察院、郑州市检察院、新密市检察院先后工作27年,其中从事检察新闻写作25年多的深刻体会,作为半个新闻人,我的体会是,搞检察宣传工作,就是立言,通过这立言,进而为社会立功,为自己立德。新闻人只有站在社会改革发展的前沿,时刻关注生活的变化与进步,才能于深挖中见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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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宣传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向社会展示形象的窗口,是社会各界了解检察工作的途径,是检察队伍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宣传工作的好坏关系着反腐倡廉社会价值的实现,关系着检察事业的人心向背。如2009年一年,我先后在检察日报发表不同题材文章近百篇,既有反映检察整体工作如《229项规定让每个环节有标准---郑州惠济:“精细化管理”实现队伍业务双向推进》、《公诉"瓷器活"功夫在诗外--河南郑州-强化审查起诉和审判监督追诉漏罪漏犯》、《一重一轻”缘于两份检察建议》、 《郑州:“非羁押”机制让594名嫌犯自首》、 《业务技能大赛网上视频直播--河南郑州:岗位练兵创新形式网上展风采》、《 检民之间架起“连心桥 》、《郑州:预防调查发现案件线索十余件》 、《郑州二七:“三助一导”抚平被害人创伤》等一批反映社会热点和难点的重头稿件,也有《滞纳金:征收混乱失去纠错意义》、《取证难导致“水耗子”屡禁不止》、《47起案件中3成为大学生,以高薪为诱饵传销骗惨学子》、《 能弄到经济适用房成诈骗新卖点》 、《 国际航空挂号信里藏着26枚濒危蝴蝶标本》、《“民间地质队”盗掘唐代古墓》、《礼品回收:非法经营暗藏多少猫腻?》、 《 建筑业潜规则成了诈骗手段》、 郑州:111人遭遇求职招生陷阱》、 《检察官详说电话诈骗12种 》、 《打击盗版图书须遏制消费“终端》等等一些对社会有警示意义的文章,上述报道不仅大都被新华社转发,也大都被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采用,有效宣传地宣传了检察机关的整体工作,维护了公平正义。

多问几个为什么?

对于新闻写作,一些通讯员痛苦的事是空有一腔热情却找不到新闻线索。对此,我认为新闻是读者需要的东西,宣传一定是自身需要的东西,这个自身就是检察院。只要站在这个角度去思考,就知道文章该怎么写。最好是想一想,这样写出来对检察院有什么益处,益处有多大,不这样写行不行?这样多问几个为什么,就会挖掘出自身最需要最有价值的东西来,写出来的文章不仅像检察宣传,而且是有一定目的或高度的检察宣传。此外,还要多到业务处室与办案干警闲聊,听听他们的苦与乐,从中嗅出好新闻。20多年来,这个办法让我小有成绩。

2009年初,我参加了公诉二处的一个座谈会,会上,公诉二处处长丁铁梅(现河南省郑州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提到他们处去年以来开始实行 “阳光公诉” 制度,实行以来,郑州市检察机关的公诉效率和办案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审查起诉准确率为100%,未出现一起超期羁押案件,真正实现了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座谈会后,我立刻请来公诉处的同事谈这项措施的来龙去脉、具体内容和实施效果,又找到案件当事人聊天,并到工作做得最好郑州市高新区检察院进行调研,经过2个月多月的充分准备,我按照《检察日报》二版新闻聚焦栏目的要求,秉持“题好文一半”原则,写了这篇3000余字通讯“阳光公诉,让正义看的见”。3月23日,《检察日报》全文刊登。接着新华社、河南日报等新闻媒体也刊登了这篇消息。

练就鹰眼和快手

宣传是一种思想、观点、概念,但还是要用行为、事实、效果来反映,这样才能让人信服,从中受到感染教益。因此,干新闻宣传这行还一定要练就鹰眼和快手。所谓鹰眼,是灵敏的新闻嗅觉和精准犀利的辨析视角;所谓快手,是发现线索后快速成文的本领。检察院很多部门都有很多好线索,因此需要我们多用心、多留心,勤跑业务处室。

2009年5月31日,郑州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在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抢劫案件中,提出对未成年被告人王某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法院当庭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得知这个线索,我立即前去采访,得知王某是河南省某体育运动学校篮球专业在校学生。2008年12月的一天,王某与丁某在郑州市西环路立交桥附近抢劫了一位行人的一部手机。案发后,丁某、王某被抓获。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二人提出上诉。我院受理该案后,经研究认为王某年仅15岁,且系初犯、偶犯,同时考虑到王某系在校学生,平时在校表现良好,而且确有悔罪表现,决定在庭审时建议对王某适用缓刑。开庭审理时,法庭当庭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针对法院的审判结果,我立即结合我院刚刚出台的非羁押诉讼司法政策,先后使144名在校学生因未被羁押而继续学业的情况,撰写了“办案不忘关爱,少年感受温暖”的文章,对我院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法和效果进行了详细阐述,第二天,该文就发在了《检察日报》的头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外,写作应删繁就简,返朴归真。要注意掌握查办案件报道的自身特点,标题一目了然,引人入胜。如我2009年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采用的一篇稿件主标题为《229项规定让每个环节有标准》,副标题为《郑州惠济:“精细化管理”实现队伍业务双向推进》的报道,标题一目了然,引人如胜。内容高度概括,层次清楚。

不怕反复,多作深入

检察宣传最重要的是要有正确的思想、理念,这是检察宣传的灵魂。舆论导向要正确是最基本的要求。因此,自身的思想观点首先要正确。你要知道从哪个角度去反映以达到向读者灌输自己的思想观点和主张。因此,要多研究法律,吃透政策精神,了解最新动态,围绕工作中心搞宣传。此外,检察宣传是可以反复报道的,可从各个检察环节,根据自己的理解程度去报道。检察环节就是检察宣传的素材,可以是理念、思路、动态、成果等,在各个检察层面或部门上的最新表现。用句行话就是“新闻就是那么多,关键看你怎么说”,因此,通讯员应立足检察视角透视社会现象,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俗而又不俗地体现出来。

如前几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郑州“天价头”案,一审宣判后,我立即加班加点写了了篇消息,检察日报头版以《郑州“天价头”案一审宣判 叶剑文被判刑18月》为题予以刊登,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也刊登了我写的这篇文章。接着上诉期满后,我根据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促使保罗国际法定代表人叶剑文清缴税款,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3万余元德情况,写了第二篇《郑州“天价头”案一审判决生效--二七区检察院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3万余元》同样在检察日报头版发表。此外,要学会新闻做包装。口号、概念式的宣传没人看,也没人信,把它变成新闻就成了读者需要的东西,读者喜欢看,也有兴趣。我的做法是将二者巧妙结合,用新闻做包装,一对一宣传 ,学会戴帽子,寓宣传于新闻之中,达到读新闻受教育的双重效果。同时检察宣传也要讲求新闻亮点,一篇文章只需一个亮点,只能抓住一个新闻亮点去写,去展开,方能打动人,感染人,给人以深刻印象,多亮点也就失去了亮点。例如我在《郑州二七:“三助一导”抚平被害人创伤》文章中,二七区检察院最初命名是经济救助、法律救助、社会救助、心里救助,如果全叫救助,作为新闻来说,读者会有疲劳感,很可能看不下去,我于是围绕司法救济的四种做法起名为,经济帮助、法律援助、社会救助、心里疏导,这个提法既有新意,也能吸引读者和编辑的眼球,达到很好的效果。此外,如《滞纳金:征收混乱失去纠错意义》、《取证难导致“水耗子”屡禁不止》、《47起案件中3成为大学生,以高薪为诱饵传销骗惨学子》、《 能弄到经济适用房成诈骗新卖点》等等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

掌握小窍门

检察宣传工作是检察工作中一项综合性、基础性、导向性工作,它渗透到检察工作的各个领域。因此,要多看新闻报道,尤其是法治方面的报道,要多读上级文件,看上级有什么新动作新要求。然后再结合检察业务去宣传报道,这后者最为重要。这样写出来的文章才是自己需要的,领导需要的,检察媒体需要的。 此外,想要做好检察宣传工作,提高中稿率,也要掌握一些的相关的小窍门。

1、按口味做饭。留意检察日报各版面及其要求、栏目的刊稿标准,有针对性地投稿。比如院里开了什么会,传达了什么精神的信息,这样的事在检察系统内部太普通了,《检察日报》就不可能采用,可以往其他报纸可以一试。案例稿件刊登的机会就大。

2、多写就能多发。只有多写稿,才有可能多发表。不发稿其实原因很多,既有稿件写作没有抓住要领的原因,也有编辑不了解你的情况,对涉及案件、法律的稿件不敢轻易编发的原因,还有你写的稿件内容是否符合当前形势等多方面因素。因此,不能怕不发表,庄稼不收年年种,今天不发明天发。你不写,永远不会有稿可发,只有写才有发稿的可能。我一个星期平均写7篇,但也就发表2-3篇,此外,检察日报也不能天天都是你的稿子。

3、抓住投稿季节。每年的春节到来年5月前后,因为新的一年刚刚开始,一些工作中心和重点还在酝酿之中,新闻单位宣传的主题往往也不十分集中,记者、编辑也和我们大家一样,忙着过年,采写的稿件相对减少,也给我们通讯员多发稿创造了机会。

4、走出“熟人关系”的误区。不少通讯员认为,稿子要见报,得有关系、得有熟人。诚然,有个熟人好办事,多个朋友多条路,但这并不是一条通往成功的路。有熟人、有关系,可以帮忙发几篇稿子,但要经常在报刊亮相怕是不现实的。关键一点是质量。

5、关于一稿多投。对同一个报刊的几个版面或栏目不可以一稿多投。根据内容对《检察日报》的不同版面,但不能一篇稿子给几个栏目。吃透上级政策精神,了解工作重心和掌握最新法律动态

此外,检察宣传作为联系群众的纽带,展现检察业绩的窗口,要注意服从法律,服从政策,服从大局,注意社会影响。有些内容需要少报,晚报或者不报,就不能随便写稿,发稿,有的涉密内容可以简略叙之,点到为止,让读者了解有这样的情况即可;而进行公开报道的内容则在尊重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可作适当的文学处理,加强可读性与宣传效果。在检察宣传中还要处理好检察宣传的新闻性与专业性的关系,如果单纯强调检察宣传的专业性而忽视了检察宣传的新闻性,就会因为检察宣传缺乏趣味性和生动性而失去受众,达不到检察宣传的目的;如果单纯强调检察宣传的新闻性而忽视了检察宣传专业性的立场,也会使检察宣传的效果大打折扣,甚至会出现相反的效果。如单纯为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而在检察宣传中大肆渲染一些案件的色情、暴力细节及犯罪手段等,这类宣传在社会上引起的负面效果往往大于其警示教育作用。

总之,一篇好的报道并不一定在于其所报道的内容怎么轰轰烈烈,而在于能否打动人心。我们要带着感情去发现、收集、整理每一个素材,并将自己的感情融入在所写的每一篇稿件中。学法律的我,可以说是半路出家,不仅底子薄、而且基础差,这么多年,通过编辑老师和广大朋友的支持,在我的辛勤努力下,成为了半个新闻人,以上所谈,只是我的一点经验做法,说的不对的地方,请同行和老师见谅。

(注:该心得体会是应检察日报主办的《法治新闻传播》杂志社武英老师要约而写,已刊登在2010年第2期的检察日报《法治新闻传播》杂志上,只是自己的一点经验做法,仅供大家交流参考)

作者: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 张胜利

虽然身在检察机关,在唇枪舌战的公诉席上、扑朔迷离的案发现场、严肃沉闷的讯问室里没有他的身影, 但在基层检察新媒体宣传办案能手、检察新媒体宣传提升案件业务尖子品质提升、注重宣传策划,增强传播效果的全国政法荣誉册上有他的名字张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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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胜利同志,河南灵宝人。1994年至今先后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中原区检察院、郑州市检察院、新密市检察院从事政研、综合、宣传、新媒体工作室、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2012年4月至今,先后任新密市检察院宣传科科长;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兼宣传科科长;综合科兼宣传科科长、文明办副主任、文明志愿者服务队队长等职务(期间于2011年2月至9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学习锻炼)。如该同志撰写的《郑州人大立法:明确规定新闻媒体对预防职务犯罪的舆论监督》《郑州检察院:渎职案办理不再“大花结小果”》《郑州:“五个一”管好千万资产》《细心解忧 温情执法 真情服务 河南新密:探索服务民生新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等文章均被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刊发。

该同志撰写的在《法制日报》上刊发《对轻微犯罪不捕不诉:放纵还是宽容?》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金鼎新闻奖;该同志撰写的在《法制日报》上刊发的《“法律掮客”泛滥或降低司法公信度》荣获2011年度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报刊类二等奖,该篇文章也是全国检察机关唯一的一件报刊类获奖作品;该同志撰写的在《中国青年报》刊发的《个人权利碰撞村民自治:即使不公法院无权干预》荣获2003年度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报刊类二等奖。因工作成绩突出,2010年至今,张胜利多次被评为中央、省、郑州市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通讯员、十佳通讯员;先后6次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9次被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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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1日被河南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11年至今先后9次荣获新密市宣传思想工作先进,综合工作、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1月被中共新密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第四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同年11月荣获第四届郑州市敬业奉献道德模范提名奖。2019年4月27日荣获新密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