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在担任大河镇白岩村委会副主任兼新农保代办员期间,未将村民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截留部分在自己手中,致使村民实际领取的养老金低于规定标准,造成不良影响,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富源县纪委监委印发通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两起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震慑效应,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底线。

今年以来,富源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首责,聚焦牵头整治、直查直办整治、督促整治的12个重点整治项目,实行“三张清单”整治举措,充分发挥监督推动作用,以专项整治实际行动交出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分答卷。

围绕“群众关切”,全面收集“问题清单”

组织县纪委监委信访、案管、案审、党风政风监督等部门,协同联动县委巡察机构,对近3年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畅通“信、访、网、电”监督举报平台,印发《关于受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信访举报的公告》,广开“言”路,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督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嵌入式”“蹲点式”“体验式”等方式,深入一线察民情、听民意,全面收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梳理排查出各类问题74个,分类形成“问题清单”。

围绕“问题清单”,分类制定“整改清单”

对梳理排查出的74个问题,县纪委监委集中建立台账,分类制定“整改清单”,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完成时限,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改销号。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通过监督检查、听取专题报告等方式,紧盯各部门“整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查账”,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7个单位印发蓝牌提醒单,督促“回炉”整治。聚焦12个整治项目,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线索16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9人。针对各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推动“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督促主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深化自查自纠、以案促治,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目前,该县已通过以案促改推动21个县直单位细化48项整治措施,建立完善23项管理制度,举一反三解决问题127个。

围绕“整改清单”,持续交出“满意清单”

把专项整治成果体现在一项项便民惠民的务实举措中,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治成效回应群众期待,提升群众满意度。针对“择校热”“入园难”问题,督促推动新建学校6所,逐步解决城区入学难题,交出教育领域整治“满意清单”;督促县卫健局对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收受红包、过度诊疗、超范围使用药品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并纠治问题21个,交出“看病难”整治“满意清单”;全县排查出52个问题小区涉及住户9899户,已规范办理登记31个小区7276户,督促推动解决不动产“登记难”“办证难”问题,交出住房“满意清单”。

“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就是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着力点,我们要聚焦民生资金管理、惠民政策落实等重点,履行好监督专责,以实际行动维护好群众利益。”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富源县将持续运用好“三张清单”,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取信于民。

来源 / 曲靖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富源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