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

关于进入重大气象灾害(寒潮)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较强冷空气影响,预计11月21日至23日,我市将出现一次寒潮大风天气过程。21日至22日,全市西北风4~5级,阵风6~7级。22日凌晨最低气温将降至-1~0℃,23日凌晨最低气温将降至-3~-2℃,东南部局地-4℃,与前期相比最低气温降幅8~10℃。

商丘市气象局11月20日17时30分发布《重要天气预警报告》(寒潮预警Ⅳ级),按照《商丘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和应急会商,市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决定自11月20日18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寒潮)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做好应对措施,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科学分析研判形势,增强工作主动性、前瞻性,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和应急防范,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抓紧制定完善应对寒潮天气应急预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灾害和突发事件,相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处置,确保灾害和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发生重大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坚决杜绝漏报、迟报、瞒报现象。

附件:《重要天气预警报告》

商丘市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

指挥部

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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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丘市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

编辑:王千一

商丘市委网信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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