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长沙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2021年10月23日,许某某(男,39岁,浙江湖州人)在长沙县某酒店隔离期间,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在疾控部门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许某某刻意隐瞒密切接触情况,经公安机关及时调查发现,其存在传播新冠肺炎病毒严重危险(许某某完整活动轨迹前期已公布,其密接者均已隔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许某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据10月24日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通报,许某某,为浙江省湖州人,来长沙参加由江苏某企业举办的智能洗涤观摩活动。系长沙县前期通报确诊病例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10月18日晚已由长沙县定点集中隔离管理,18-22日连续5天每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3日检出阳性,现已转运至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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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星沙微警 湖南交通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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