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最新抽检结果,其中涉及桂林这些批次不合格食品。
截图自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此次,共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饮料、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9大类食品719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15批次,涉及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和质量指标不合格等问题。
具体不合格产品批次如下:
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南宁市邕宁区伟健日杂店销售的、标称南宁市沙甜天然泉水厂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广西琅琅山天然矿泉有限公司生产的“曾村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标称柳城县玉露纯净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 桂林市“象山区云涛超市”销售的、标称桂林茂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卷蛋黄桂花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来宾“合山市鹏飞超市榕园店”销售的、标称柳州市柳南区毅琴食品厂生产的“食用生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崇左市扶绥县“东区农贸市场51号摊吕庆志”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西桂林市叠彩区乌石街农贸市场331-332号赵新文销售的“线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南宁市“马山县白山镇老邓河鱼海鲜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中路11号综合市场内蓝艳勤销售的“花甲螺”,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玉林市“博白县宝中宝购物广场”销售的“豆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
(一)广西南宁市喜多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强大食品厂生产的“鲜湿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桂林市“龙胜通达商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百色市“田林县禾晟百货店”销售的“油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一)河池市“巴马百泰超市”销售的、标称隆尧彭山食品厂生产的“绵白糖(分装)”,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还原糖分不符合该产品明示标准要求。
(二)贵港“桂平市俊华烟酒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玉林市友生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吐司”,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及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相关部门已进行依法处理。
食品安全关乎所有人,
希望大家都能够
共同守护彼此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版权归原作者)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