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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官宣好消息!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最新通知

规范供水延伸服务收费项目

其中明确

严禁向用户收取

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费用!

为规范供水延伸服务收费项目,9月24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规范我市供水延伸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供水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要严格对照《广州市供水延伸服务收费目录》,不得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

《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与目录内容不符的服务项目,不得收费或变相收费

《通知》提出,要以“立项从严、设项从简”为原则,广州市供水经营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简称“供水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应严格对照《广州市供水延伸服务收费目录》(简称《目录》)清理规范服务收费项目,与目录内容不符的服务项目,不得收费或变相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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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片来源:广州自来水有限公司

《目录》明确规定了8项收费服务项目,包括计量设备检定和校准,计量设备安装、拆除及维护等服务,管道探漏修漏,水泵、电机、电控柜等检查、维修,管道及配套供水设施检查、维修,蓄水设施、泵房、楼宇管线及附属设施等用户共用用水设施保养,供水设施建设改造服务,水质检验及技术相关服务。

严禁向用户收取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费用

《通知》明确

严禁供水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通知》还提出,要明晰服务项目收费对象,供水延伸服务项目收费对象为相应的委托人。即若由终端用户、物业管理公司、开发商及其他委托人,委托供水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提供供水延伸服务的,则收费对象为相应的委托人。

推进价格信息公开透明,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同时,《通知》指出,要合理制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供水延伸服务收费未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供水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应综合考虑选用材料、实施难度等因素,进一步制定《目录》各项目具体收费标准,并推进价格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公示收费目录清单,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此外,供水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应在用户申请供水过程中明确,用户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负责实施供水工程建设。完善供水合同签订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双方权责。

因用户违约而产生的停供、复供服务项目,以签订供水合同方式确定具体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不列入《目录》。

来源 | 广州日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春林

编辑 | 刘瑞媚

校对 | 张艳英

审核丨孙轶英

签发丨陈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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