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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钟文龙的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任命洪永新为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平市公安局局长。

二、免去黄拔荣的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任命丁贵生为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三、免去王冲的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四、免去陈建新的南平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五、免去吴发胜的南平市民政局局长职务;任命苏建旗为南平市民政局局长。

六、免去周靖的南平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七、免去黄艳珠的南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任命余洲为南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八、免去詹旭斌的南平市统计局局长职务;任命詹仁光为南平市统计局局长。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潘冬英为南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二、免去吴芬菲的南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连大松为南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腾辞去南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因工作变动,接受李腾辞去南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潘冬英代理南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九条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经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南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潘冬英代理南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子华、黄丽英为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1年8月3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徐海蓉为南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来源:闽北日报(林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