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最新公开的一则刑事判决书【2021川0525刑初27号】透露——

周某,男,1994年生,大学专科文化,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工人,四川省古蔺县人。

他因涉嫌犯诈骗罪,2020年10月28日被古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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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9月底,被告人周某通过虚构与他人合伙买卖白酒牟利的事实,邀请被害人聂某加入,承诺按其出资比例分成,并按期返还本金。周某通过该方式获取聂某的信任后,于同年9月29日至10月7日间分多次,共计骗取聂某现金人民币31万元。

后,周某已通过变卖了其名下车辆,归还了聂某人民币2.5万元。

同年10月27日,周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