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睿智的灵魂

都置顶了毒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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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毒哥&玉成

来源:毒鸡汤(ID:Du-Ji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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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真的是太精彩了。

在奥运消息霸屏全民朋友圈的这段时间,要说谁能够凭一己之力引爆热搜,那必须是顶流吴亦凡。

不过,人家这回是切切实实走进法制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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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朝阳公安分局@平安北京朝阳 的深夜通报,30岁的加拿大籍男子吴某凡,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刑拘。

老实说,相比吴亦凡、吴签,还是吴某凡这个名字最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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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我印象中有史以来第一次,有顶流明星因为重大犯罪行为被刑拘的,不知应该值得庆幸还是悲哀。

庆幸的是,终于可以给娱乐圈一些教训和警醒,悲哀的是,这圈子究竟特么乱到什么程度了。

至于网友们的反应,不用我说,相信大家都想象得到了,除了普天同庆,就是冷嘲热讽,因为当时吴亦凡那句“我会自己进监狱”,可谓言犹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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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虽然还没定罪,但被刑拘了要进看守所,四舍五入也等于进监狱了。可惜不是自己进去的,是被至少两名警察叔叔押着进去的。

不过也要提醒大家,先别庆祝得那么早,还没大结局呢,最多只是结局前的倒数第二集。

在很多人印象中,被刑拘了=犯罪了=要判刑了,但事实上,还真不一定。

刑拘顾名思义,就是一个人涉嫌刑事犯罪时,公安机关对其实施的拘留行为,目前是让其进一步配合调查,以及防止逃跑。

而《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警方可以“先斩后奏”,不管事实上犯罪了没,先把人抓起来再说。

具体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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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吴亦凡事件上,适用条件应该有两个:

1. 女方是受害人,指证吴亦凡强奸,适用于“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

2.吴亦凡是加拿大人,且有钱有势,随时可以跑路,适用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

所以警方把吴亦凡抓了,一点毛病也没有,但这仅仅代表他有犯罪嫌疑,不代表实锤犯罪。

如果以后法院发现证据不足,又把他放了,同样是一点毛病也没有。

先把这个情况告诉小伙伴,打个预防针,防止期望落空。(不过据说在中国刑事拘留中,最后无罪的只有万分之四,所以...)

不过脑残粉们也不用为吴亦凡洗地,吴亦凡其身不正是必然的,葬送职业生涯也是必然的,只是看最终双方掌握了多少证据,如何角力,能不能在法律层面送他牢饭而已。

而且给大家补个法律知识:强奸案是公诉案,公诉案,公诉案。都美竹不是原告,而是证人,原告是检察院。

吴亦凡和都美竹的事情,其实早就脱离双方的掌控了。

大家应该还记得前段时间警方的通报,结论是吴亦凡有借选女演员的名义灌酒、和女方发生性行为,都美竹有写手制造舆论,目的是提高知名度,还有一个工作人员两头骗。

从都美竹请写手提高知名度,以及不止一次提出巨额索赔的情况看来,她自己应该是真的想涨点粉,顺便收点封口费就算了的。

而吴亦凡那边更过分,不断装死、矢口否认、P图当证据、还告都美竹勒索,显然只是当成了一场比较棘手的危机公关,直到被请进去喝茶之前,都以为花钱就可以消灾了。

但他们万万没想到,舆论在为他们带来流量之余,还会有什么后果。

这件事引爆热搜、全民讨论,而且都美竹在微博中明确用了“强奸”、“迷奸”等字眼,终于引起了检察院的注意。

而一旦检察院介入,就意味着不调查到最后一步,绝无停下来的可能,刑事部分也不可以和解。

这也很好地证明了一点:吴亦凡事件的黑幕,远远要多于已经披露出来的那些。

因为检察院提出公诉的前提,就是认定犯罪事实较为清晰、有比较充分的证据,绝不会空穴来风随便抓人。

这些证据,可能是都美竹以及她背后的女生提供的(个人认为都美竹自己有证据概率较低),也可能是警方调查过程中,顺藤摸瓜找出来的,又或者是吴亦凡自己招供的。反正我们这些外人很难猜测出细节,只能等进一步通报。

瓜吃到这个份上,也是没谁了,最后的黑幕很可能令人大吃一惊,不过也有可能吴亦凡被无罪释放,下面就来分析一下可能出现的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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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阳警方通报出来之后,很多官媒都转发评论,@中国长安网 就说了:“在中国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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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自然是针对吴亦凡国籍是加拿大这一点来说的。

这也是很多人关心的一个变数:吴亦凡的外国国籍,会对案件的审理和宣判造成什么意外吗?

一般来说,涉外案件的确会更加棘手,因为不同国家的法律和道德标准都不一样,在某些层面还会有冲突,如果其中一方通过外交手段(通常是领馆)来斡旋,所需的时间和手续都会比普通情况下复杂得多,甚至有时不了了之,这点在经济犯罪中最为甚。

不过,在吴亦凡的这件案子里,国籍的影响应该不大,因为第一,中国和加拿大乃至整个北美地区,都没有缔结引渡条约,自然无法干扰中国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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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就算吴亦凡手眼通天,在短时间内取得了有引渡条约的国家的国籍,比如韩国或者西班牙,也不能就此离开中国,逃脱制裁了。

因为《引渡法》明确规定,如果有人犯了刑事罪行,且国内正对其进行刑事诉讼,或准备提起刑事诉讼的,可以拒绝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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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吴亦凡已被刑拘,诉讼也是板上钉钉的事,所以就算再有钱能使鬼推磨,也鞭长莫及了,只能乖乖接受社会主义铁拳。

不过,从被刑拘到定罪,当中的变数还有很多。

一般来说,像强奸那样的重大刑事犯罪,报案到将人抓进监狱,流程是这样的:

受害人报案或检察院提出公诉——警方向上级申请刑拘——警方逮捕嫌疑人——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如发现不应当拘留,必须立即释放——认为应当拘留的,须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再决定批准或不批准逮捕——法院对已被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理、定罪判刑。

可以看出,当中涉及的流程非常多,目前吴亦凡案应该是在第3步,如果他24小时内没被释放,说明公安部门认为他的确应该被拘留。

所以说,吴亦凡事件究竟是一场误会还是罪有应得,在今天之内就基本可以定性了。

而且,由于吴亦凡是被公诉的,原告本身就已经是检察院,所以一旦他过了24小时没被放出来,检察院是必然会批准逮捕的,吴亦凡会在未来很长一段待在看守所,好一点的就取保候审。

如果事情走到这一步,最后能让他翻盘的,就是法庭上的举证乃至扯皮了。

看过律政剧的小伙伴都知道,这一步会非常复杂,甚至会有一些腌臜事发生,比如相互揭短中伤、钻法律空子等等,所以虽然来到这一步,大家都知道吴亦凡不是好人了,但他坐牢的几率依然不是百分之百。

原因还是之前讲过很多的,强奸罪的定罪要求非常严苛,而且看都美竹曝光的材料来看,女生们直到被冷暴力抛弃之前,一直都以为自己是真的和吴亦凡谈恋爱,不太可能有留存证物的意识。

当然,既然官方已经提出公诉,说明很可能掌握了大众不知道的证据,当然,最好的情况就是他自己认罪,否则,估计还得扯很长很长时间的皮。

3

最后,让我们将吴亦凡和同样曾轰动一时的鲍毓明对比一下,预测吴亦凡最后的结果。

同样是外籍人士,且有钱有势,同样是涉嫌强奸,且影响非常恶劣。但是,就从目前的进度来看,吴亦凡的处境,要比鲍毓明还恶劣很多。

注意,鲍毓明虽然早就身败名裂,被全世界网友骂到挂在热搜上下不来,但是在舆论爆发到结果宣判的大半年的时间里,人家是从来没有被刑拘的,而且是女方律师申请了刑拘,但最后上面一直都没有批准。

说明什么?说明警方和检察院,对所谓的强奸幼女的事实一直保有怀疑的态度,所以没有轻举妄动。

而鲍毓明的结局我们已经知道了,虽然有犯罪的动机,也行动了,但由于对象根本不是幼女,最后案件变成了一个仙人跳局中局,所以他没有被判刑,但因社会舆论影响恶劣,被驱逐出境了。

而吴亦凡处境截然不同,作为顶流明星+外国人,警方能够在10天内正式将他刑拘,必然已经经过深思熟虑,且得到了上级部门的批准,至少是有比较实在的证据了。

所以吴亦凡最后入狱的概率,比鲍毓明要高很多。

就算他最后真的靠法务天团脱罪,那也是二审、三审之后的事了,而且几乎100%会被驱逐出境,这也是有法可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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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吴亦凡的脑残粉们不要再抱希望了,就算是最好的情况,也就是只有选妃是实锤,别的都是假的,那你们的哥哥也不会再回来了。

刑拘所规定的24小时可被释放的期限很快就到了,不知道到了今晚,吴亦凡事件,又会给大家带来怎样的结局呢?

作者:毒哥&玉成

来源:毒鸡汤(ID:Du-JiTang)

别怪我毒舌,生活比我的话更刻薄。负能量也是鸡汤,只不过它更真实。毒哥新书《别装得无懈可击,却活得软弱无力》热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