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赣州教育

7月30日

赣州市教育局发布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提示

工作提示

各县(市、区)教科体局(教体局),各市属学校:

为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1.各地各校要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要求,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麻痹、不松劲。要统筹安排好暑期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面落细落实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筑牢校园疫情防线,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暑假期间,教职员工离开赣州市域须严格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如非必要,师生不出省,不要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和全域核酸检测的地方。所有师生需在开学前21天返回赣州。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来(返)赣州的师生,实施“14+7”(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从实施了全员核酸检测区域的来(返)赣州的师生,参照“2+14”(核验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前实施相对集中隔离。

3.广大师生要关注当前疫情进展情况,合理安排外出行程,目前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感染风险增加,师生在外地旅游、出差时,需做好个人防护,务必准确记录好活动轨迹,返回赣州14天内尽量减少在外活动,若旅居地有疫情发生,需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4.暑假期间,各地各校要教育引导师生加强自我防控,做好聚餐聚会等活动疫情防控,尽量减少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人群聚集和密闭场所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

5.各地各校要主动与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门沟通协调,持续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符合条件师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快疫苗接种,教育引导学生和教职员工做到“应接尽接”。各地各校每周三15∶00前通过“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系统”准确填报本单位疫苗接种进展情况等数据信息。

6.各地各校要在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下,提早谋划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科学制定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方案,确保秋季开学安全有序。

7.各地各校要加强值班值守,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要保证 24小时联络畅通,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发现疫情后立即按照相关预案方案启动应急响应,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办和市教育局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