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30日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 轨迹公布

据郑州发布官微消息,2021年7月30日17时,郑州市二七区在例行检查中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后经市疾控中心复核,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在复核的同时,我市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开展流调、检测、消杀、隔离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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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某,女,39岁,居住地址为二七区华中路14号广兴洁云花园小区。

7月16日8时,由赵某开车,到郑大一附院(河医院区)产科就诊。12时左右在二七区升龙广场一楼“陕西臊子面升龙店”就餐。14:09到郑大一附院(河医院区)取检查结果后返回家中,至21日未再外出。

7月22日7:20,由赵某开车从家出发,8:32到四中(迎宾校区)值班至25日。期间,22日18时左右到四中后街兰州拉面就餐,24日18时左右在后街沙县小吃店就餐。

7月25日8时,由赵某驾车将其接回广兴洁云花园小区家中,19:50左右在华中路14号广兴洁云花园小区附近莎莲妮时尚内衣购物。

7月26日10时,骑电动车到市骨科医院门诊1楼脊柱一科就诊,随后骑电动车回家。

7月27日21时,在碧云路祥云路西北角宫廷糕点和四季水果购物。

7月28日11:40左右,因颈椎病骑电动车到二七区爱馨医院二楼中医科就诊并办理住院,初次核酸检测结果异常,7月30日再次采样报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呈阳性,当即闭环转运至市六院隔离治疗。

目前,已调查出来的周某某在郑密接及次密接人员均已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对其居住环境、所乘电梯、楼道、外环境采样检测,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终末消杀;涉及外地市人员,已向相关地市发送协查函。进一步的流调工作还在进行之中,对调查出来新的密接和次密接,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进行管控。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该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有过接触的市民,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

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底线,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1日

长沙市天心区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检测者

7月30日,长沙市天心区新增报告1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检测者,初步研判为北京市确诊病例的关联者。疫情发生后,天心区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开展疫情处置工作。

经初步核查,方某,女,36岁。7月11日~25日未出长沙市,7月25日与北京市确诊病例(刘某果)一行人共同在雨花区保利沙湾公园5楼费大厨餐厅的大厅(中间最里面)就餐,12时45分就餐完后,戴口罩一同从沙湾公园3号口进入地铁站,北京市确诊病例刘某果乘坐2号线离开,方某乘坐4号线离开。

7月29日上午,方某与好友刘某子戴口罩前往长沙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下午,长沙市天心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接雨花区函告,方某为密切接触者,天心区疾控中心立即对方某实行集中隔离管控和核酸检测,方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弱阳性,7月30日重新采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为阳性,初步判定方某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检测者。目前已送至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

天心区已于第一时间启动流调溯源、追踪排查管控、社区核酸检测工作,并对方某居住地及其他所涉及的活动场所开展环境监测和消杀。下一步,将根据流调情况继续做好重点人员和区域管控,动态发布疫情调查及处置情况。

长沙市天心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呼吁广大市民,在7月25日~29日期间与方某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向街道(社区)或当地疾控机构报告(天心区疾控值班电话:0731-85286911,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同时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检测者方某活动轨迹

7月25日12:45-13:18,从沙湾公园3号口入站,乘4号线在碧沙湖站出站;

7月25日13:18-13:34,步行至东怡外国城商场,在中百罗森超市购买了冰皮月饼、寿司、蛋糕,在盛香亭购买了鸡爪;

7月25日13:34-14:10,步行至附近茶颜悦色店购买奶茶;

7月25日14:10,在天心一中站乘坐139路公交车,至赤岭路街道站下车,然后步行回家,未再出门。

7月26日,白天未出门;

7月26日17:00-17:14,下楼步行至公用客车厂站;

7月26日17:14-20:19,乘坐908路公交车至斑马村站下车,步行至中建麓山和苑看房;

7月26日20:19,在斑马村站乘坐908路公交车在公用客车厂站下车回租住地,未再出门;

7月27日,白天未出门;

7月27日18:27-20:04,在公用客车厂站乘坐912路公交车到草坡子站下车至中建麓山和苑看房,随后乘坐908路回租住地。

7月28日未外出。

7月29日7:10-7:25,打车至长沙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

7月29日7:25-8:26,打车回家,随后未再外出。

银川确诊一例新冠肺炎病例,为成都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2021年7月30日21:30,银川市根据相关省市协查函要求,组织对成都市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张某某进行追踪排查,核酸检测阳性,立即转入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隔离诊疗,经自治区诊疗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普通型。目前,已对其密接、次密接人员、风险人员全面开展排查追踪管控。

根据初步流调结果显示,张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7月24日(星期六)

20:00左右与朋友在湖南省常德市大小河街乘坐游船;

21:30左右下船上卫生间,随后乘坐滴滴车到湖南省常德市大小河街车辆停放处;

22:10在湖南省常德市大小河街附近百佳味餐馆吃饭,饭后开车返回五柳大院。

7月25日-26日,自述在家无外出。

7月27日(星期二)

10:00开车到湖南省常德市桃源镇中心医院接种新冠疫苗第一剂次(未佩戴口罩),在五柳大院附近饭馆(具体名称不详)就餐,其余时间均在五柳大院工作,未去其他地方。

7月28日(星期三)

8:00自驾车到湖南省常德市桃源站乘坐高铁(C8021次04车厢01A号)于12:00到长沙站;

12:30左右乘坐滴滴网约车(湘A4A4489)前往长沙黄花机场;

12:37在机场附近湖南特产购物超市机场店购买香烟;

13:00左右到长沙黄花机场;

13:17在华卓长沙机场餐厅就餐,随后在机场候机;

15:55乘GJ8730航班(长沙黄花机场-银川河东机场);

18:06到达银川河东机场,座位号7L,全程佩戴口罩;通过廊桥时与廊桥操作员(防护不到位)擦肩而过,下机出航站楼期间同方向行走人员有2人未佩戴口罩,近距离行走;下机后在航站楼出口与一乘客借打火机摘下口罩吸烟,同时与该乘客交谈约2分钟,随后乘坐出租车就坐后排座位,前往河东机场附近泽丰酒店;

19:01在泽丰酒店登记入住409室;

21:11乘坐电梯下行出门,去酒店附近筋的亨牛肉拉面店就餐,425房房客进电梯,在电梯门口短暂相遇(两人均未佩戴口罩);

21:15到达近筋的亨牛肉拉面店就餐(店内收银1人、后厨3人均未佩戴口罩,后厨与餐厅相连,无玻璃隔开),同时段其他就餐人员共6人;

22:02返回宾馆再无外出。

7月29日(星期四)

9:21乘坐滴滴网约车到水洞沟景区游玩。从水洞沟至长城,期间游玩电瓶车、马车、藏兵洞;

12:30乘坐滴滴网约车(车号宁AX717T)返回泽丰酒店;

13:00步行至筋的亨牛肉拉面店吃饭,店内除前台收银及后厨外有同时段就餐人员15人左右(店内监控影像模糊);

14:08在泽丰酒店前台补录照片信息;

16:00乘坐滴滴网约车(车号宁A9JR13)前往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16:46从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急救中心正门进入大厅1号挂号窗口,隔着玻璃询问工作人员,准备挂号做核酸检测(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告知无号后步行前往解放军九四二医院大厅,询问保安采集核酸程序,随后在大厅挂号(前面有2人排队等候,未间隔一米),再到门外核酸检测站进行鼻咽拭子采样,在采样前核酸检测站门口有一男子(未佩戴口罩)与采样护士咨询交流不到1分钟后离开;

18:01在解放军九四二医院门诊部急诊大厅自助机取检验回执单;

18:07乘坐滴滴网约车(车号宁AE6378)返回泽丰酒店,此后再无外出;

20:20流调人员追踪到人,开展流调和相关处置措施;23:10转运至集中隔离酒店。

银川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广大市民,在此期间与张某某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人员,迅速做好个人防护,立即拨打社区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核酸检测专线电话(附后),不要外出,等待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流调和核酸采样,主动配合社区(村)做好相应疫情管控措施。同时请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坚持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垃圾分类投放、看病网上预约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宁后应主动向社区报告。

银川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31日

来源:银川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