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的推进,市民规范停车意识逐步提高,嘉峪关的停车秩序有了明显的改善。然而,仍有个别市民依旧“我行我素”,随意停车,这样的行为看似一件无伤大雅的小事,实则不仅影响交通,甚至可能造成事故的发生。为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治理城区交通违法乱象,嘉峪关公安交警持续开展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从严治理,督促车主、驾驶员依法规范停放车辆。现曝光一批违停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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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违停处罚细则:

1、在有禁停标志的地方停车:罚200元,记3分;

2、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罚100;

怎样按规定文明停车呢?

一、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当自觉将机动车按顺行方向。机动车停放不得超出泊位线,不得占用两个停车泊位;没有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严禁停放机动车辆。

二、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单车)停放到人行道划定的停车位,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不阻断盲道。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放。(车头朝路面,车尾朝商铺)

三、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主动劝告周边朋友,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四、任何单位(个人)未经管理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在人行道上私划停车位、设置地锁等停车设施。

五、沿街商铺(服务单位)要自觉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及时疏导门前车辆,引导顾客将车辆规范有序停放到划定的停车泊位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