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统筹办、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有关规定和《慈利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同意,决定本次安排村社合一产业、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项目资金3809万元。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慈利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慈办发〔2017〕68号)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慈利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慈利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8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慈利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