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郑州特大暴雨时,某小区地下车库出口处,一辆奔驰车堵住了停车场车库的视频”冲上了热搜。好家伙,一有奔驰车就有流量!

事情是这样的由于该奔驰车主生怕自己的爱车被水泡了,看到停车场出口有块高地!于是开足油门,冲啊!将自己的奔驰车停在了这块高地上,堵住了停车场的唯一出口。期间,大家也与奔驰车主协商,看看能不能挪下车。谁料,奔驰车主死活不挪,爱咋咋地!结果悲催了,其他车都开不出来,全被水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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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奔驰车主好像做的也没有错啊!嗨,你这三观有问题啊。周兆成律师想说,错了!大错特错!在灾难面前,这个奔驰车主样子真丑陋!为了自己的私利,已经严重损害他人的利益。不仅侵权了,违法了,甚至严重的有可能涉嫌犯罪了!

第一,有人说奔驰车主的行为应该是刑法上的紧急避险?周律师想说,边都沾不上。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显然,奔驰车主的行为将其他车辆置于极其危险境地,而且其他车辆价值远远高于奔驰车,所以奔驰车主的行为与紧急避险不符。另外,相反,如果物业或者其他人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将该奔驰车拖走或者损坏,倒是完全符合紧急避险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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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奔驰车主堵了停车场出口路的行为,其实已经违反了物业管理相关规定,也侵犯了其他业主的通行权利。对于其拒绝挪车行为,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奔驰车主没有挪车,影响其他急需出库避险的车辆通行被淹,造成停车库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的,司法机关都可以奔驰车主追究其刑事责任。奔驰车主有可能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罪等罪名。

最后,奔驰车主堵车行为。阻碍了其他急需出库避险车辆通行,对此造成的损失,奔驰车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如果对奔驰车主行为置之不理,也应该就扩大损失同样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