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首次动用《反外国制裁法》回击美国,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虽然白宫方面依然嘴硬,表示美国不会因此被吓倒,但实际上被制裁的美国前高官却已是叫苦不迭。

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国家利益,这是西方国家非常惯用的方法,只不过西方国家对法律已经到了滥用的地步。以美国为例,肆意制定充满“零和思维”的法案,强制干预扰乱国际市场规则,采用粗暴的手段制裁他国企业,例如去年的华为、中兴、大疆、海康威视等中企。

美国制裁所依据的是他们所谓的法律条例,让在美外国企业必须遵守美国规定,否则就会遭到相应法律制裁。虽然做法听起来很“无赖”,但确实让许多外国企业倍感无奈,美国也靠着这些霸道法律条例多次实现对全球其他国家的长臂管辖。所以基于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很有必要出台一部对应的法律法案,来防止美国的“长臂管辖”损害中企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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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外国制裁法》显威:快、准、狠

《反外国制裁法》最重要的一个字眼就是“反”。这个数字不仅体现了我国的基本对外政策,而且还表明了我国的未来外交态度。众所周知,我国奉行的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本对外准则,从来不会仗着强大的实力欺压他国,所以我们的法案不会叫做《外国制裁法》,因为我们不会主动去制裁他国,这与西方的《制裁法》有着本质的区别。

此外,我们也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表明自己的态度,如果西方国家不没事找事来制裁我们,这部法案就不会有用武之地。但是如果西方国家要来找茬,我们法律的大棒早已恭候多时。这也符合我国常说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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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反外国制裁法》适用于哪些情况呢?在该法案的第三条已经明确提出,外国如果不按照国际上或者双方约定的规矩行事,损害了中国、中国国内企业及个人的利益,那么就会触发该法。

例如澳大利亚违反了国际法,对中国的某些企业或者个人实施制裁,那么中国的反制措施就不再是加强审查来自澳大利亚的农产品,而是直接依照《反外国制裁法》处理澳大利亚相关企业或个人。

之所以称《反外国制裁法》快准狠,主要是因为这部法案是具有国家层面的法律意志,具有强制性,而且反制裁的力度狠,速度快,威慑力大。法案的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在中国的个人和组织都应当执行决议的反制措施,这其中谈到的范围是中国境内,也就包含了中国境内的外国人以及外国企业,只要是在中国,都必须执行裁定的反制措施,如果不执行,那么就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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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意味着,曾经那些又想“吃中国饭又想砸中国锅”的外国企业要好好掂量了,如果跟着美国的意志执行美国的制裁法令,那么将会触发《反外国制裁法》。

而且我们的反制措施力度也不小,从限制派发签证到冻结扣押在华财产不等,最具有震慑力的还是“其他必要措施”,这就留有了很大的操作空间,威慑力极强。此外,不但被列入反制清单的个人或组织会遭到反制,而且还涉及个体的直系亲属,组织的实际控制人等等。也正是因为如此强有力且明确的法律条令,让许多在中国的外资企业一下子老实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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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美发起反制裁,非常有力、也非常有效

对于中国第一次动用《反外国制裁法》进行反制,美国白宫方面表示美国不会害怕,并且会全力执行美国已经制定的对华制裁措施。很难相信,“害怕”二字有一天会从美国的嘴里说出来,不过白宫方面说不害怕那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因为这次制裁的都是美国的前政府官员,现政府官员当然一脸无所谓,不过他们兴许也该想想,现在这么嚣张,日后是否会被列入“黑名单”。

前段时间被制裁的美国官员大多数都是特朗普时期的官员,这些官员在对华立场上存在着严重的错误,而且存在严重干涉中国内政的言行,所以中国决定对其实施反制裁。这次我们是依法实施制裁,力度和之前存在着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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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中国的制裁已经起到了非常不错的作用。按照美国政治“旋转门”惯例,在美国政府任职过的高级官员,任职结束后大多数都会进入跨国公司,实现个人职业的再进一步。因为大公司的待遇好、薪资高,可以为他们提供退休后的良好生活保障。但今年这些官员被制裁后,都没能如愿以偿,求职出现困难始终未能谋得一份捞金的好职位。

如美国前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阿扎和美国前副国务卿克拉奇,两人入职白宫前,一个是跨国制药企业礼来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一个是通用最年轻的高管,年薪都是千万美元以上,如今却连工作都没了。另外美国前国务卿蓬佩奥,在担任中情局局长和国务卿之前,曾就职律师事务所,还创办了一家航空投资企业,任上更是与杜邦、美孚石油、科赫等公司交好,可以说只等卸任就前往就职。法新社曾报道,蓬佩奥最初想的是去科赫公司总部任职,但因为担心失去中国市场,遭到拒绝。之后的杜邦、美孚石油等都是基于此担忧而选择拒绝蓬佩奥的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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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反制裁,使得美国企业不敢冒着风险任用这些人员,求职频频碰壁的美国政客们,只能无奈扎堆到一些智库机构工作,而智库机构大多都是政府花钱补贴,他们的预算比较有限,所以待遇也相对比较一般。蓬佩奥、奥布莱恩等比较活跃的反华政客们如今都进了智库,“捞金计划”不仅未能实现,相反过得比以前也有所不如。

美国前政府官员的下场也算是给美国先政府官员提了个醒,在对华问题上要保持理智,如果再继续造谣中国,在中国问题上大做文章,未来的退休结果很有可能就和蓬佩奥等人一样甚至更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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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美国政府已经向部分在华美企发出警告,表示美企在华运营风险将会越来越大。不过相信这些美企心里也明白,一切都是美国自己咎由自取,就好像美国向中国加征关税,最后90%的后果都是由美国承担,而美国制裁中企,美国在华企业的风险自然会有所提升。

但只要美国在华企业遵守国际法,遵守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不干涉中国内部事务,不做损害中国利益的事,安安心心在中国做生意就不会有事,一旦沦为美国的“政治打击工具”,那么必定会遭到中国的反制。

《反外国制裁法》的出台,及时地弥补了在反制裁过程中的法律空缺,使得我们的反制裁工具更加丰富了。接下来美国方面要再想无端制裁我国个人或组织,可就真要掂量掂量后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