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合理提出诉求。越级上访是指信访人跨越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和上一级机关,到更高机关走访的行为,切莫非法越级上访,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2021年7月5日,莱州市虎头崖镇邵某某,被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7月19日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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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6日,莱州市程郭镇赵某某,被莱州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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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1日,莱州市郭家店镇刘某某,因越级到省信访局上访,被莱州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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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是法律法规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但是应该正确、合法行使。然而,很多上访者动辄去省进京上访施压,有的还强拿硬要、敲诈勒索,更有甚者扰乱社会秩序、冲击国家机关,甚至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国家形象,这些行为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造成事态扩大,甚至涉嫌触犯法律。

任何人、任何信访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规定,做到依法、逐级、有序进行。依法逐级走访是指信访人对答复意见不服,可持书面答复意见到其上一级机关复查,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持书面复查意见到其上一级机关复核。

在信访事项受理答复期限内或答复后不按规定程序复查、复核,而采取到上级部门以访施压的,均属越级上访行为。任何形式的非访、缠访、闹访以及扰乱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更重要的是,非法上访违法犯罪个人信息永久记录,还将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政审,从而影响考学、入党、征兵、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等,扰乱社会秩序,最终害人害已。来源:莱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