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
镇雄法院到芒部中学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
该案件中
被告人雷某全使用粘网捕鸟
共计捕捉了3只野生鸟
其中两只为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2021年2月25日、3月2日,被告雷某全两次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粘网在花朗乡捕捉野生鸟。
案发后,经镇雄县林草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对雷某全猎捕的3只野生鸟进行鉴定,认定其中两只为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某全违反狩猎法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非法狩猎罪。
合议庭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当庭作出判决:
一、被告人雷某全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
责令被告人雷某全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每月在花郎乡法地村碉头村民组种植的方竹林看护值守五日。
二、对雷某全用于猎捕的作案工具粘网、木棍予以没收。
小编提示:
大家一定要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以前觉得“无所谓”的事,现在可能是违法行为!
“上山捉鸟,下河捞鱼”,现在都是违法行为!千万不能再做了!
就像上述案件中的被告,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公开宣判,每个月还要去给人看一星期的山!
来源:微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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