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诬告者亮剑,为担当者撑腰。万万没想到,这次的“亮剑”指向了一位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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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2日),桂林市纪委监委发布《关于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胡越峰违反政治纪律诬告他人的通报》▼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胡越峰违反政治纪律诬告他人的问题。

2019年8月,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胡越峰因感情矛盾,为泄私愤,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多级实名举报前女友及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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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纪检监察机关经调查核实查明其所举报的问题不实,在向其作出充分解释的情况下,胡越峰仍然继续多级重复举报,其行为对被举报人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

2021年5月,胡越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为了一己私欲,肆意滥用举报权利,这样的不实举报,是对信访举报权力的滥用,损害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风气,必须坚决反对和纠正!同意的请点在看。

【来源】桂林市纪委监委、桂林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