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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昌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科长吕红、综合协调科科长刘维国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8年1月,吕红、刘维国等人在某海鲜酒楼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长阳某公司负责人的宴请。2019年1月,吕红再次接受其宴请,并收受两条香烟。2020年12月,吕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维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财物已上缴国库。

2、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人民政府四级调研员简东明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简东明在担任渔洋关镇党委书记、镇长期间,违规收受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礼金8000元,违规列支费用为干部发放津补贴(简东明本人领取14240元)。同时,简东明还存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力,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以及与工程承包人等管理服务对象“带彩”娱乐等问题。2020年12月,简东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宜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陈澜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8月至2016年1月,陈澜在担任白洋工业园党委委员、园区办综合部部长、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期间,用公务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总计37115.41元。2020年12月,陈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缴。

4、宜都市市政公司经理彭俊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4年至2018年,宜都市市政公司未经批准,以廉洁自律考核奖为名,违规发放津补贴40200元;2014年至2019年,该公司违规将废品处置、提供临时技术服务等收入以“其他收入”名义存入工会账户或账外保管,并用于工会福利等支出。2020年11月,彭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5、秭归县人社局茅坪人社中心主任杜爱斌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20年10月4日,杜爱斌在茅坪镇某酒店超范围、超规模操办其子婚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8200元,且事后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婚宴操办情况。2021年1月,杜爱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全部退回。(湖北省宜昌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