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老王在某国企上班,利用闲余时间购买了股票。单位要求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老王没有将自己持有股票的情况报告。不久后,老王受到纪律处分。

那么党员干部购买股票,是否属于违纪?炒股需要向上级报告吗?

(以上内容,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仅作普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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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4条规定: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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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看了以上规定,可能会十分诧异,难道买卖股票还要受到处分?

其实第94条规定说的是,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会给予处分,并没有说不让所有人炒股党员干部完全可以买卖股票,但是不能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去牟利。

比如说下列几类人,就不得买卖股票:

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的人员及亲属;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亲属;

3、本人的亲属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单位任职的;

4、掌握内幕消息的国家工作人员,即使离开工作岗位,3个月内也不能购买股票。

(以上所说的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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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回答第二个问题,炒股需要向上级报告吗?

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都需要在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其中就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持有股票的情况。

老王如果属于副处级以上干部,就应当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个人财产情况。如果不如实报告,就会受到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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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是正常的投资,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股市开盘收盘都在上班时间,如何避免炒股影响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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