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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逆行疾驰 钻车底险酿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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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8日13时41分,大同市云山街泗庄家园小区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名电动车驾驶员钻车底,两车受损。所幸受伤驾驶员伤情不重。

事发当时,一名身着黄色外卖服的外卖小哥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沿云山街由西向东逆行至泗庄家园小区门口时,由于车速太快被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撞倒,致二轮电动车驾驶员闫某波受伤,两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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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市交警六大队事故中队调查认定,当事人闫某波在事故发生时的驾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认定当事人闫某波负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陈某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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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起事故中,闫某波全然不顾交通法规逆向行驶,不仅面临两车维修费用,还会因受伤耽误工作影响收入,所以不能片面的追求效益,安全行车才是最大保障。

02

逆行电动车撞上“躲灯”轿车 头等大事幸盔有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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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大同市御东区伴随着刺耳的刹车声与碰撞声,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了碰撞,电动自行车骑车人被撞飞出去几米,重重摔倒在地,幸亏头盔牢牢地戴在头上,除腿部有轻微擦伤外并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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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18时26分,何某英驾驶电动车沿北环路南侧道路东向西逆行至北环路与文兴路交叉口,与李某驾驶的为躲避红灯的轿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骑车人何某英被撞出去后头部狠狠磕在地上,因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并未受伤。“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幸亏戴了安全头盔保了一命”,事后电动自行车骑车人何某英感慨万分。电动自行车骑车人何某英逆向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轿车当事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当事人何某英负事故同等责任;当事人李某负事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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