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20时许,在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某村,弟弟李伟(化名)在客厅准备睡觉时,因哥哥李强(化名)在东屋连续发出噪音影响其休息,二人发生争执并厮打后分开。

李伟回到床上准备继续睡觉

这时

李强到厨房取出一把长约44厘米

宽约3厘米的单刃片刀

返回客厅向李伟头部连续砍击

砍中李伟头部两刀

李伟躲开第三刀后

将李强推倒在客厅门口

并顺势骑坐在李强身上

用右手按住李强持刀的右手

用左手迎面掐住李强脖子

四五分钟后松开

经齐齐哈尔市

龙江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李强系生前遭他人徒手扼卡颈部

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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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省检查院提供

该案由龙江县公安局立案侦查,齐齐哈尔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和龙江县检察院分别派员共同对该案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并提出取证意见和建议。3月31日,公安机关就此案提请龙江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村民反映:被害人劣迹多

据了解,在案件审查时,承办检察官注意到一封该村56名村民向公安机关写的联名信,请求对犯罪嫌疑人李伟从宽处理。信中称,被害人李强有诸多劣迹,希望司法机关对此情节予以考虑。

为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检察官到李伟、李强家中进行了走访。在向二人的母亲核实案发当天情况的同时,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李伟平日里孝顺能干,被害人李强曾因故意伤害罪入狱服刑,刑满释放回到村里后,总惹是生非,不仅不孝顺母亲,还经常酗酒、刀具不离身,村民对他都很畏惧。

随后,检察官走进村民家中开展民意调查,50余户村民均表示:被害人李强平时总是带着刀,不仅经常喝酒,还总用刀面拍打其母亲的脸、在村子里吓唬小孩,村民都很怕李强,担心他用刀砍人,见到他都躲得远远的。而村民们对弟弟李伟的评价都很不错,认为李伟平日里孝顺、踏实,其母亲身体不好,家里的活儿都是李伟干。

听证会开到村委会 代表一致认为:属正当防卫

据了解,龙江县检察院依法严格审查,认为李伟在人身权利正在受到暴力侵害时,采取的制止暴力侵害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构成要件,同时,经研究决定,把检察听证会开到案发村的村委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播放了还原案情的模拟视频。

进入评议阶段,7位听证员一致认为:本案被害人李强先持致命性凶器砍中李伟属不法侵害,李伟躲避后与李强厮扯并将李强推倒,后顺势骑坐在李强身上制止李强,此时李强并没有放下刀,如果起身仍有可能继续砍击李伟,不法侵害的现实危险性仍然存在,对此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仍处于“正在进行”中。

在面对突如其来的不法侵害时,李伟精神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不能过于苛求李伟的反击方式、部位、力度精确到刚好制止不法侵害。李伟对“正在进行”的暴力侵害实施防卫符合特殊防卫的起因条件的规定,属于正当防卫,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构成犯罪。

检察院认定:构成正当防卫,无罪!

在与辩护人沟通并综合听取各方意见后,经龙江县检察院第十七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李伟构成正当防卫,无罪,决定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被认定正当防卫后,李伟也无需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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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活报 看齐综合

小编:城小事

审核:四斗半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