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酒驾,坐在副驾上的他仗着酒劲挑衅、纠缠警察,并拳打脚踢上演了一出全武行闹剧。

6月17日下午,镇原县法院对该酒后暴力袭警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路某犯袭警罪获刑10个月,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了代价。

这是自今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庆阳市首例袭警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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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6日夜间,孙某等人酒后驾车途径镇原县第二人民医院附近时,遇公安交警设点检查。执勤民警依法对孙某进行酒精检测,路某不满民警执法,遂从该车副驾下来质问检查缘由,在民警解释过程中,路某出言挑衅、纠缠,扬言自己喝酒是给国家上税,关警察什么事。

数次警告、制止未果后,民警欲传唤路某至辖区派出所接受调查。当将路某带往警车时,其拒不配合,并朝民警赵某颈部殴打一拳,造成软组织损伤。在控制路某期间,其强烈反抗,多次踢踹民警,撕扯警服,并将民警安某警帽打落掉地用脚踢飞。

后当地派出所增援民警赶到现场,将路某予以控制。

“酒把我喝成傻子了,也不能作为触犯法律的理由,我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庭审中,路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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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路某在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时拒不配合,采取暴力手段致处警民警受伤,妨害民警执行职务,构成袭警罪。因路某能够当庭自愿认罪认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说法】

袭警罪是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新增的罪名,《刑法修正案(十一)》从立法层面肯定了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特别强调了对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法律保护。

将袭警罪单独入刑,并针对部分严重、恶劣情节提升量刑档次,最高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凸显了暴力袭警行为特殊的社会危害性,意味着袭警行为人将面临更高的违法成本。

来源:甘肃镇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