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两个层面的逻辑关系,不论是我国央行发行数字货币,还是其他国家的央行发行速度比,那都是纯中心化的数字货币发行,也就是说同常规的货币发行虽然有一定的区别,但是没有根本性的区别,仅仅是货币变成电子货币而已。而现在比特币等虚拟代币,它是一种去中心化的,所以两者的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

到底比特币是一种货币还是一种资产,又或者是一种证券,现在在全世界各个国家认定都是不一样的。即使在美国认定也是不一样的,但是一般来说要么认定它是一种资产,要么认定它是一种证券,美国金融监管当局也不承认它是一种货币。但是我们知道资产和证券都是有着其价值的内在属性,在这种情况下,比特币等一系列虚拟货币就有着价值属性。

在我国法院判定的多个案例表明,我们是将比特币等数字代币当作是一种资产来看。所以出现了关于比特币的纠纷,一般是将其等同于资产的纠纷进行判定。例如某人给某人转了多少比特币,然后要求其归还,对方不肯归还,诉之法庭,法庭就会判定要么索还,要么还给等值的相关资产,其实就是指双方达成一致可以用相应的法币人民币进行结算纠纷。这其实在本质上就是一种资产的货币等价物的给付。

但是央行数字货币是完全不同的一种货币形态发行,只不过应对数字化世界,应对移动互联网,将我们现实的纸币变成了电子货币而已。纸币发行是需要高成本的,而数字货币发行成本相对就已经非常低了。另外当纸币发行之后,按照经济学的原理,它会派生货币,也就是通过存取等等金融机构的运作,产生了放大效应。而数字货币则不会产生这种现象,那么国家可以精准的计算出市场中流通的货币总量,那么控制货币发行,让货币保持相应的购买力,不至于产生通货膨胀。仅仅从这两个优点来说,数字货币就比传统货币要优越的多。

另外未来人类的社会是基于个人信用来开展经济交换的,那么人就是财富,不再需要存折银行卡来去证明。因为通过验证人的实名,其实其数字货币有多少就一目了然了,所以未来数字货币时代支付时,已经不需要依靠网络,只需要实名认证就可以。所以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对于微信和支付宝来说是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那么比特币等等数字货币未来何去何从呢?现在还是一个未知的说法,但是它绝对不会同央行的数字货币产生任何的冲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