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8日,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淄博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9期(总第142期)。

淄博多个产品抽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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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了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9大类食品的3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调味品46批次,不合格3批次;饮料17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2批次,蛋制品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6批次,豆制品5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糕点48批次,罐头9批次,酒类31批次,粮食加工品58批次,肉制品22批次,食品添加剂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批次,蔬菜制品9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5批次,水果制品9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以上均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山东鲁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菌落总数检出值超标,检测机构为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山东皇城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香米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检出值超标,检测机构为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山东华王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豆花香特级酱油,菌落总数检出值超标,检测机构为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8日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造成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原料、包材或生产加工过程受微生物污染,生产加工过程中手工操作较多,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原因造成。

不挥发酸

不挥发酸是食醋中总酸的一种,以乳酸为主,可以使食醋的酸味绵长,柔软可口。《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规定,固态发酵食醋中的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应不少于0.50g/100ml。不挥发酸含量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食醋的口感和风味。造成不会发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发酵工艺控制不当。

以上文章来源于鲁中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