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11时许,村民崔某报警称:自己将电动三轮车放在同岳集市北头西侧公路边上,到集市上转了一圈回来发现车子不见了。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事发地点并展开调查。

4月26日,经过走访排查,民警成功锁定同岳镇男子李某(60岁),并在李某家中找到被盗电动三轮车,后经饶阳县价格认定中心认证,被盗电动三轮车价值为1900元。

5月11日,饶阳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目前,被盗电动三轮已发还失主崔某,为表示感谢,崔某为同岳派出所民警送来了印有“破案神速 为民服务”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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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故城新鲜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