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金某(犯罪嫌疑人)在一社交平台上认识,他自称是个演艺公司老总、富二代,后来偷偷以我的名义在网贷平台借款…… ”5月14日上午,在南宁市明秀派出所内,一名受害女子黄女士(化名)讲述了自己被所谓的“富二代”欺骗的经历。

2021年3月,黄女士与金某在某社交平台上相识。金某通过闲聊获取黄女士的信任后,开始打探黄女士信用卡的情况,在了解到黄女士偿还信用卡有难度,且相当重视信用记录后,金某以“我帮你操作,不会影响你信用”为由,把黄女士的手机骗到手。并 通过黄女士的手 机在网贷平台上,贷款共计7.5万元,转到自己的账户上 。黄女士事后才从平台的提醒中得知钱没了,这才到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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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明秀派出所民警调查后发现,金某有作案前科,现就读于广西某高校从2018年至今,在网络交友平台上使用豪车、名下公司产业、某传媒公司艺人等身份包装自己,用于与多名女性交流,博取对方信任,并使用受害者手机及身份信息到各大网贷平台上借款,并转入自己账户,供自己日常开销使用。截至5月,受害人已超十余人,涉案金额至少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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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金某反侦查意识极强,察觉事情有异,一度逃至外省,失去行踪。办案民警并未就此放弃,日夜侦查,终于在5月10日,确认金某身在南宁一酒店,并成功将其抓捕归案。目前金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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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国早报转自: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