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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15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大同市平城区二虎蔬菜经销部销售的香菇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二虎蔬菜经销部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22日的香菇,经太原海关技术中心大同分中心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管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菇,共购进1.5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因该企业未按要求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非法所得金额3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大同市南郊区大众果蔬经销部销售的绿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南郊区大众果蔬经销部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11月3日的绿豆芽,经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管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绿豆芽,共购进5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因该企业未按要求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非法所得金额2元、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大同市平城区绿地万九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绿地万九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的韭菜,经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管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韭菜,共购进6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因该企业未按要求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至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款和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处理、处罚”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非法所得金额8.4元、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大同市平城区客隆多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客隆多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的韭菜,经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管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韭菜,共购进5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因该企业未按要求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至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款和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处理、处罚”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非法所得金额7元、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大同市平城区客隆多生鲜超市销售的绿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客隆多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的绿豆芽,经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管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绿豆芽,共购进2.5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因该企业未按要求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至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款和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处理、处罚”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非法所得金额4元、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大同市平城区华晨生鲜超市华北星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华晨生鲜超市华北星店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29日的韭菜,经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管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韭菜,共购进1.7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因该企业未按要求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非法所得金额1.7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七、大同市平城区华晨生鲜超市华北星店销售的草莓罐头(混合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华晨生鲜超市华北星店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5月1日的草莓罐头(混合型),经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检验,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管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草莓罐头(混合型),共购进4.32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企业免予行政处罚。

八、大同市平城区军军小媳妇凉粉鼓楼西街店销售的凉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军军小媳妇凉粉鼓楼西街店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27日的凉粉,经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检验,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管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凉粉,共购进3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因该企业未按要求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非法所得金额0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九、大同市南郊区惠民集贸市场白治光水果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南郊区惠民集贸市场白治光水果店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15日的韭菜,经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检验,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管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韭菜,共购进3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因该企业经营地址查无下落,无法与之取得联系,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信用信息锁定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四项,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将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十、大同市城区懿韬蔬菜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城区懿韬蔬菜店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27日的韭菜,经太原海关技术中心大同分中心检验,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管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韭菜,共购进6.2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及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该企业免予行政处罚。

十一、山西田园北魏家宴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凉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

山西田园北魏家宴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11月24日的凉粉,经太原海关技术中心大同分中心检验,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管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凉粉,共购进6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企业免予行政处罚。

十二、大同市平城区宏彪水果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宏彪水果店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22日的韭菜,经太原海关技术中心大同分中心检验,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管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韭菜,共购进2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企业免予行政处罚。

十三、大同市平城区柳港园便民保国蔬菜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柳港园便民保国蔬菜店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27日的韭菜,经太原海关技术中心大同分中心检验,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管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韭菜,共购进5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因该企业未按要求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非法所得金额6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十四、大同市平城区小恩笛双语幼儿园食堂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小恩笛双语幼儿园食堂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10日的韭菜,经中关村国际医药检验认证科技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管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韭菜,共购进2.9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企业免予行政处罚。

十五、大同市南郊区佳家玛购物中心御华帝景店销售的桂花黄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南郊区佳家玛购物中心御华帝景店销售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0年5月8日的桂花黄酒,经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检验,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管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桂花黄酒,共购进5.7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企业免予行政处罚。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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