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几天一则新闻上了热搜,可以说是震碎了我的三观。
在沈阳辽宁的某出租屋里,发生了一件禽兽不如的事情,视频被流传到了网上。
画面里,是几个十几岁的少男少女。
但他们做的事情,却大大超乎了他们的年纪。
只见有两个赤身裸体的人被一众年轻人拳打脚踢,期间还掺杂着辱骂和扇耳光,现场不忍直视。
很难想象,受辱的两个人,一个是14岁的女孩,一个是17岁的男孩。
而在场施暴的人,大部分也都是未成年。
身体上的的殴打羞辱和发泄,并没有让这群少年平息愤怒,他们接着用更恶劣的方式羞辱了两人。
受辱的男孩衣服被人强行脱光,一名黑衣服的少年用脚踩住他的头部。
只听见画面里有人说出了恶魔一样的提议:
“认认真真地做完,就饶了你们。”
是的,你没有听错。
施暴的少年们要求两人当众发生性关系供他们取乐,而且还有人往女孩的下T塞进东西,让她发出声音。
就这样在一众施暴少年的淫威下,施暴男女被迫发生关系。
期间几名男孩还强迫女孩为他们口J......
殴打、羞辱、强迫发生关系、塞异物......
如此禽兽不如丧尽天良的事情,竟然是出自几名未成人之手。
而且施暴者群体中,竟然还有几个女孩在现场。
而他们之所以做出如此非人行径,是因为为首的男孩听闻女友出轨,于是带着7人上门“捉奸”。
但是任由两人反复强调只是普通朋友,还是没有阻拦住少年施暴的手。
整个施暴过程,都被在场的人拍了下来,那段极具羞辱的强迫发生关系的视频,也被传到了网上。
事情发生后,很多网友都表示三观碎裂,强烈要求严惩施暴者。
7名嫌疑人已经被拘留,但因为他们未成年人的身份,结果可想而知......
但其实反过来想想。
除了要关注那些施暴者有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也应该关注那个被辱女孩,今后如何自处。
一个花季女孩人生,就这样被毁掉了吗?
2
这则新闻,让我想起了高中时真实发生的故事。
在学生时代,可能大家都遇到过一些让我们印象深刻的事情。
比如女生朋友有一天羞涩的告诉你她谈恋爱了,比如男生朋友有一天牛气轰轰的告诉你他全垒打了。
在十几岁的青少年的时期,这些事情本来很正常。
但也正因为青少年的莽撞和无知,很可能一不小心就把青涩的感情变成了无尽的深渊。
而这个故事的主角小楠,就是其中的受害者之一。
小楠个子不高,是个长相甜美型的女孩,从上了高中开始就很受欢迎。
高二那年她16岁,年级里的一个“大哥”看上了她,两人在一起后,小楠一直都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孩。
某天,小楠偷偷告诉我,她已经两个月没来那个了。
那时候,大家都对这件事情不以为意。
直到又过了一个月,小楠确认自己真的怀孕,慌乱的去网吧找到了“大哥”。
但男孩的脸上并没有丝毫的撼动,只是一边说“你别吵”,一边带着一众兄弟继续打游戏。
小楠大吵大闹,两人在网吧闹得不可开交。
有人认出了两人是某某高中的学生,拍下了视频发到了学校的贴吧......
没有经历过校园霸凌和荡妇羞辱的人不会明白,第二天小楠在学校面对的是怎样的狂风暴雨。
来自男生微妙的打量,来自女生的鄙夷和羞辱,污言秽语、动手动脚,最后发展成了集体霸凌......
“快看,这就是视频里的那个女的。”
“听说有人把你肚子搞大了,爽吗?”
“你这样的烂货,死了算了。”
那时她才知道,世界上竟然有那么多的污言秽语和恶意。
她更不知道的是,对于一个女孩来说,踏错一步,代价可能就是整个人生。
那件事不久之后,小楠选择了退学。
听别人说,后来她曾喝药自杀,被父母救下。
比较意外的是,她选择生下了孩子,送养给了别人。
算一算到现在,孩子也快上初中了。
只是到现在,小楠也不敢再轻易再相信任何人,也没有结婚的打算......
3
年少莽撞,不知道命运在背后的代价,所以才会有无数少年人前仆后继的陷入同一个泥坑。
辽宁事件里的少年施暴者们,羞辱那对“出轨”的男女,对他们发泄的同时,还觉得自己非常正义凛然。
在他们看来这是一场惩罚性游戏,对这份“恶”的后果浑然不知。
同样的,当年以为自己陷入爱情的小楠也是如此。
我们的教育,总是太过重视成绩,而疏于心理和性教育上的引导。
对于少年人的犯罪,又显得过于宽容。
不谙世事,尝了禁果,却对要承担的责任一无所知,等到直面“恶”的时候,才知道可怕。
年少不是犯错的成本,更不代表可以不承担责任。
或许,只有我们不把少年只当成“小孩”的时候,悲剧才能少一点......
延伸阅读
近日,佛山南海大沥一位女士向我们报料
称自己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
离婚后认识一个新男友
谁知又走入另一个深渊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详情请点击节目回顾
回忆起3月初的一场经历,黄女士仍然心有余悸,事情要从去年4月说起。黄女士在南海大沥的一间酒吧认识了这一位申先生,两人相谈甚欢,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不过相爱容易相处难。由于两人谈恋爱期间产生太多不愉快,在去年12月二人已经结束恋爱关系。然而,记者发现黄女士抖音的聊天记录里,在黄女士所说的分手期间,黄女士曾多次主动发信息给申先生。
但因为申先生已经将黄女士拉黑了,信息并没有发送成功。 而在3月3号,黄女士在喝醉后主动打了一通电话给申先生,但当晚就发生了令她后怕的事情。
当记者问到,黄女士有没有拒绝申先生的行为时,黄女士称拒绝起不了作用,申先生“很像很饥渴一样就这样‘强奸’我”。
黄女士说,她之前是结过一次婚,有一个女儿。因为怕前夫知道她有新恋情不让她见女儿,所以对申先生“服软”了。据黄女士回忆,当晚她一共与申先生发生了4次关系,直到第二天,黄女士才报警求助。
就在报警几天后,黄女士竟然检查出自己怀孕了。
于是,黄女士马上就发了信息给申先生,但申先生告知她,警方的调查已经结束,她已经被释放。
记者随后联系了申先生,申先生一口否认自己“强奸”黄女士,他坚称双方发生关系都是你情我愿的。
申先生还向记者吐苦水,他说交往初期黄女士一直隐瞒自己的年纪、婚史,这一切都是他后来才慢慢发现的。
至于黄女士怀孕了的问题,申先生就强调孩子绝对不是他的。
申先生:
这个是假的,她以前经常用这种手段来骗我。
有律师就表示,目前双方各执一词,均无法提供确凿证据。加上公安机关已经调查完毕,认为申先生并不构成犯罪,针对黄女士的诉求,建议她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进行维权。
律师 吴斌:
强奸罪在我国的刑法当中有明确规定,主要是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才能构成强奸罪。实际上是否构成强奸罪要看证据,我们刑事法律的规定,证据一定要确凿充分,在这个案件当中,公安机关可能会考虑受害人陈述的前后一致性,供述方面是否也是一致的。在本案当中,因为还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已经认定是不构成(犯罪)的,这个证据可能不能达到确凿充分的程度。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