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对龙海市第一医院急诊内科综合楼工程招标进行核准,批复项目审定概算总投资为35663.36万元,其中建安费31096.89万元。确定该项目采用装配式+工程总承包模式,代建单位为龙海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研究,同意核准龙海市第一医院急诊内科综合楼工程采用邀请招标

此后,招标人龙海市第一医院(业主单位)、龙海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邀请了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兴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单位参与投标。但福建二建集团因故没有去参加投标。

12月25日,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公示中标结果,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中标人候选人。

福建泷澄建设集团是龙海本土民营企业,而福建建工集团、福建一建集团均为国有企业。为什么实力远不如福建建工集团、福建一建集团的民企福建泷澄建设集团,却能够“力压”国企省建工和省一建,成为中标候选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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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奥妙出在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p83页,企业资质资格评分项第2点规定: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生产基地位于项目建设区域周边(指漳州市区域内),且为投标人自有或控股企业(在构件厂商企业占股比例应不低于50%),得1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钢结构桥梁工程)。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或章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的,得1分。

投标人对此提出疑义后,招标人将招标文件的“项目建设区域周边”修改成:指漳州市、厦门市、泉州市、龙岩市区域内。

但就算把区域范围进行修改,在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当中,也只有福建泷澄建设集团和福建兴岩建设集团符合要求。

据了解,福建泷澄建设集团占股55%的“福建省泷澄建设工业有限公司”,其注册地刚好就在漳州龙海市浮宫镇,这已符合“应当在漳州市区域内、占股比例应不低于50%”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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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企业的经营范围为:预制构件、商品混凝土、沥青、地下综合管廊生产。这完全符合“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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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对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本土”规定外,招标文件84页,项目管理机构评分项第2点还规定:配备BIM技术人员获得中国建设教育协会颁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能证书(BIM应用专业技能培训考试BIM建模证书)10人得基本分0.6分,每增加1人加0.1分,满分1分。

招标单位这波明招暗定,首先确定几家投标单位,各投标单位兴师动众,热情接待,花费钱财。本来,招标人和泷澄建设集团自己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别人也管不着。但令人气愤的是,明明招标条件全是为泷澄建设集团量身定做,结果招标人仍邀请省建工、省一建等建筑单位来进行“陪标”,这不仅浪费了作陪单位的人力和物力,而且感觉招标人在拿省建工和省一建当猴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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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发布关于《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9日。

实施范围:全省范围内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推行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评定分离”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的价格、技术、质量、品牌,投标人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结合项目规模、技术难度等因素,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择优确定中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人不再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1、评标方法和标准与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一致,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由招标人自主确定。

2、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不超过3个合格的不标明排序中标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3、定标过程中增加项目经理答辩环节的不再作为评标评审因素。

4、内控机制。招标人应当建立健全决策约束机制、回避机制、全过程“留痕”机制等制度规定。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5、加大招标投标事中事后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评标定标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

评定分离模式最早试行于深圳,2011年深圳市住建局在《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试行评标定标分离的通知》中率先提出了“试行评标与定标分离”,此后江苏、四川、浙江等地也相继出台推行“评定分离”政策。

从深圳、义乌等地的先行试点经验看,“评定分离”的主要成效包括投标报价趋于合理、企业履约行为更加规范、挂靠转包行为以及围绕评标专家的围标串标行为得到一定遏制。在 投标报价方面,低价抢标现象得到缓解。在承包履约方面,企业诚信意识普 遍加强。“评定分离”下信用记录不佳、履约表现不好的承包商在定标环节很难得到业主认可。 在寻租治理方面,“评定分离”一方面抑制了投标人和评标专家之间的利益输送链,围绕评标专家的“公关”现象有所缓解;另一方面加大了投标人挂靠多家企业投标的风险,投标人围标串标、挂靠转包的冲动大大降低,以往大型项目动辄有数十家甚至上百家企业投标的情形有所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