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消息,日前,由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的何那军、王成任等11人涉嫌贪污一案一审宣判,湛江经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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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判处王成任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

以贪污罪判处陈建庭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3万元;

以贪污罪判处陈元利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以贪污罪判处何那军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以贪污罪判处彭昌德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中原有期徒刑5年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以贪污罪判处刘军健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以贪污罪判处陈海任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以贪污罪判处田赵龙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以贪污罪判处陈存养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以贪污罪判处邓李勇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以贪污罪判处薛连花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以贪污罪判处谢小曲有期徒 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以贪污罪判处王成悦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移已提起抗诉。